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7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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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7 21:13
2021年4月在上海办理退休,由于2021年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还没有公布,所以在上半年办理退休的人员,领取的养老金基本是属于临时养老金,下半年会按照新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重新进行计算并进行补差。
目前我国的养老金主要分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如果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还要计算过渡性养老金。养老金是按照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进行综合计算的。除了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照个人账户总额来除以相对应的计发月数以外,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都涉及到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既是当年作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时也是作为当年办理退休的人员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一般每年由当地*门、财政部门联合公布。
由于每年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过去的惯例基本上都要每年的8月份才能公布,有的地方甚至还要更晚一些,而在办理退休时使用的是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养老金的计发基数,而这个计发基数是需要报国家*备案以后才能使用。2021年4月在上海办理退休,按照养老金的计算规则,应该使用上海市2020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但是按照规定2020年的计发基数需要在8月份才能公布,所以你在4月份办理退休,为了不影响你的日常生活,社保部门只能按照2019年的计发基数计算临时养老金发给你,这个养老金属于预发的养老金,并不是正式的养老金。
到了下半年,也就是8月份左右如果2020年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公布,并报国家*核准,确定了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以后,不需要重新办理退休手续,而是由上海事的社保部门按照新公布的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计算养老金,然后从退休之月起补发差额部分。如果2019年的计发基数和2020 的计发基数差距不大,那么养老金计算结果的差距也是不大的,如果2020年的计发基数比2019年的计发基数差距比较大,那么养老金计算的差距也就比较大,补发的差额部分也就比较大。
比如上海市2019年的养老金计发计发基数为7833元,如果你是按照100%缴费,缴费20年,那么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为;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833元加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工资(7833乘以100%)除以2%,每缴费一年发给1%,按照这个公式计算,二者的平均值就是7833元,每缴费一年的基础养老金为78.33元,缴费20年每月的基础养老金为1566.6元。
下半年如果2020年的职工月平均公布以后,假如为8000元,由于是按照100%缴费,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工资也是8000元,所以二者的平均值还是8000元,每缴费一年的基础养老金为80元,缴费20年每月的基础养老金为1600元。与按照2019年的计发基数计算的基础养老金相比,每月基础养老金多了33.4元,这个每月多出的33.4元,就要从你5月份领取养老金时开始补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于是按照个人账户总额除以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所以个人账户养老金不会受到计发基数的影响。
综上所述,2021年4月在上海办理退休7月份会重新核算吗?重新核算是肯定的,但不一定是7月份,要等到2020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公布以后才能重新核算,不管什么时候重新核算,都是从5月份也就是你领取养老金的当月开始补发差额部分。
2021年4月上海退休,7月会重新核算吗?我认为,上半年在社平工资尚未正式公布之前,因年龄到站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其退休基本养老金进行重新核算,这是木板上钉钉子,是肯定无疑的事情一桩。
道理其实很简单明了:你2021年4月上海退休,计算基本养老金的所必须的,即2020年上海的社平工资尚未正式发布,只能暂按上上年度,即2019年的社平工资,计算发给临时性的基本养老金。在等到6月底或7月初时,即上海市2020年度的社平工资正式公布后,才可以重新核定没商量。
总而言之,上述分析与解读告诉我们,凡在上半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因计算基本养老金,所使用的上年度社平工资尚未出台发布,自然而然会进行退休基本养老金的“两次核算”问题。一次核算是计算与核定临时性的基本养老金,一次是在法定的上年度社平工资公布后,再进行基本养老金的第二次核算并补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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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重新核算的,我好像是在九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