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批捕的案件公安会撤案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7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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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07 11:35
不批捕原因有两种,一种是明确这种行为不构成犯罪,那就该直接放人了。第二种更常见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这种情况下,公安局应该主动变更强制措施也就是取保候审(最长12个月)或者监视居住(最长6个月)。这两种措施期满前15天,公安局应该报告检察院,然后决定是否再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强制措施。但是实际上,取保候审12个月的,现在的办案机关都不主动给你办解除,都是到期自动解除,不了了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7 21:13
*不批捕的案件*不会撤案。*不批捕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撤销,而是进行补充侦查,但如果两次补充侦查都没有认定犯罪事实诉,则需要释放当事人。*机关需要在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合法的认定下,才可以提交检察机关进行批捕,检察机关也需要审查确认后进行处理。
*不批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一般来说不会撤销案件的,除非是轻微的刑事案件,情节非常轻*决定不起诉,才能撤销案件。需要撤销案件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报告,报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人民*、人民*和*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