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怎么迁移到妈妈的名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8 22:48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09 03:10
离婚后孩子户口迁到女方家,女方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以随父或随母,但是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户口一般跟随直接抚养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4 12:02
孩子户口从爸爸转到妈妈流程如下:
1.小孩户口从男方迁到女方家,需要到女方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到男方的户籍地*户籍窗口申请。
2.审核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凭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到女方迁入地*办理落户即可。
需要的资料有:父母《结婚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明、《房产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未婚子女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与亲生父母关系证明,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