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所学经济生活知识,说说国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实现收入分配改革的主要目标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18 08:4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3:54
(一)构建积极的收入分配*体系
1.确立积极的收入分配*取向,研究出台收入分配整体改革方案
构建积极的收入分配*体系,首先要确立积极的收入分配*取向,研究出台收入分配整体改革方案。在实施积极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取得重大进展的今天,应该采取积极的收入分配*,明显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尽快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这些都是积极的分配*含义的外在体现,需要各级**达成共识。如果有这样一种*取向,大家达成共识,事情就好办了。
2.研究制定并实施积极的初次分配*
要研究制定积极的初次分配*,需要进行三个调整:一是调整*、企业、居民的收入分配关系大格局,要有一个基本的价值判断和相关*,要通过适当减少税收增长速度,增加转移支付等措施,来增加居民的收入,要使*、企业、居民的收入分配关系有所调整,*和地方*应该在本期*年度财政预算计划中明确提高居民劳动报酬收入的目标,并且贯彻落实。二是调整*与企业的收入分配关系,简单讲是多收和少征。所谓多收,就是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利润、国有股权转让收入的上缴制度,以及垄断行业资源占用税制度,特别要抓好落实。对低工资行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行业要加大减免税费的力度,让企业能够生存发展,让资方也得到一些合理的利润,同时有资金有能力逐步提高职工的工资水平。对于这项调整,有人担心少收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税,会使国家财政收入大幅度减少。其实根本不用担心,劳动密集型企业加起来也就几千万,不到一万亿的税,这边少收一点,那边国有企业的10000亿多收一点,绝对能够打平。三是调整企业与劳动者的收入分配关系,建立一个资本所得与劳动报酬比较的宏观微观制度,能够知道资本增长的幅度与速度,其份额应达到多少,劳动报酬又应是多少,为提高劳动报酬比重提供量化依据和有利条件。
3.健全和实施积极的再分配*。
首先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支出的比重,特别是逐步提高用于民生建设的比例,并使其成为一种制度化的安排。要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较大幅度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这是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规定的。其次是合理调整*间的财政收入划分,逐步实现各地*事权与财力的对等,这样才能促进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公平就有了一个很重要的基础。第三是改进完善并实施分类征收和综合征收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基和税率结构,提高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
现在还在讨论3000元作为起征点合适不合适的问题,我赞成起征点目前定在3000元,但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个根据工资水平增长和物价变动相应调整起征点的制度。为什么起征点不能提得太高呢?因为有人算了账,假设现在起征点提到5000元或者8000元,最后总算账的结果是不利于调整收入分配差距的。现在的初稿是把九级征税减少到了七级,但是第一级和第二级的税距还是太短,原来是2000~2500 算一级,要征5%的税,2500~ 4000元算一级,要征10%的税;现在是3000~4500元征5%的税,4500~9000元征10%的税。我个人的意见是3000~5000元或6000算一级,征5%的税,6000~15000征10%的税,15000以上征20%的税,这样更有利于调节分配差距。另外,还要建立根据家庭负担状况的费用扣除制度,降低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健全财产税制度,调整消费税,尝试开征遗产税、物业税等等,特别是要调整高收入群体的税收。现在我们的个人所得税主要征收的是工薪收入,而非劳动收入则征个税太少,今后要改变这种状况。
(二)进一步改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1.改革完善企业薪酬制度
一是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劳资平等协商制度,特别是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积极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促进职工工资增长。二是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已有薪酬管理制度的用人单位应进一步健全制度;尚未建立薪酬管理制度的用人单位,特别是某些建筑企业、餐饮服务企业等要依法按照程序建立制度,尽快杜绝按所谓行规、习惯做法分配的不规范行为。
2.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
进一步改进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建立健全地区附加津贴等制度;抓紧研究建立健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强化级别正常晋升的激励作用,合理提高能力和业绩出色的基层和低职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
3.改革完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
不断改进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结合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稳妥慎重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稳定并加强财政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基本科研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经费支持,规范其他类型事业单位创收办法,从源头上规范其收入分配,切实解决制度外收入分配无序和分配不透明、不公正问题;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和业绩优秀人员的激励力度。
4.进一步改进完善其他收入分配制度
一是改进完善要素市场的要素收入分配制度,健全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等要素收入分配制度,规范要素市场分配秩序。二是完善公共资源出让制度,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范围,提高上缴比例统一纳入公共财政;完善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分红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用制度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5.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主要是解决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制度问题,协调处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关系。到目前为止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待遇已经连调了7次,但企业退休人员说是龟兔赛跑,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待遇是乌龟,每年爬一步,爬了7次;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提高待遇是兔子,一蹦就把企业退休人员甩了十万八千里,这是有问题的,关系衔接的不太好。还要解决社会保障中逆向调节问题;继续抓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将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举。要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规范三次分配秩序。
(三 )“提低控高”,着力理顺分配关系
1.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
首先,要进一步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并提高其收入水平。一是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如果能做到这点,社会的稳定基本就不成问题了。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保障那些低收入或无收入来源者的基本生活。二是提高城乡低收入居民收入水平。一方面,各级*应继续在税收减免、小额贷款、再就业培训补贴、*和营业税起征点等方面给予优惠*,以增加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机会,提高其收入水平;另一方面,要想方设法帮助农村贫困居民脱贫。
其次,要提高低收入工薪劳动者的薪酬水平。一是及时调整最低月和小时工资标准,促进低端岗位提高工资。二是指导企业合理制定岗位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指导行业协会等机构制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主要生产岗位或工种的劳动定额参考标准,通过行业层次的集体协商予以确定并发布实施。督促企业参考行业标准,合理确定本企业生产岗位的工作日、工作小时的劳动定额标准,并据此核定计件单价,作为薪酬分配的明确依据。三是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重点推动普通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经济发展以较快速度增长,以提高其工资水平,缩小与其他人员的工资差距,共享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为此,要制定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对建立职工工资增长机制的企业实行税费减免优惠。
第三,要想方设法增加农民收入。要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在初次分配环节对农产品的补贴,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使用新的生产方式和手段等,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2.*垄断行业和某些群体的过高收入,*企业高管超出国情的过高收入
要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严格控制职务消费,将其最高收入控制在社会平均薪酬的合理倍数之内。同时,*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要是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的过高薪酬,通过修改完善《公司法》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制衡机制,根本改变高管人员实际上自定薪酬的做法,控制其薪酬过快增长。
同时,要加强对高收入行业收入的*。我建议,一是要收缴垄断行业企业的利润,征收资源占用税,从源头上控制其过高收入来源;二是要对垄断行业职工收入包括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进行全口径*;三是实行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控制,同时抓好其他改革。
3.逐步理顺用人单位内部薪酬关系
一是解决许多该长却少长或未长问题,主要是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临时工,低端岗位的职工,这是我们的提薪对象重点。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集体协商,明确这些人群的工资增长要比平均工资增长得快一些。二是解决部分该低不低的问题。三是解决少数该高不高问题。
4.第四,采取多项措施,逐步扭转城乡、地区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要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优化格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的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通过给予*等方面的支持,加快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提高其经济发展水平,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扶持农村和经济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其经济实力,加快改善其生活。三是加强当地和农村人才队伍和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并全免学生学杂费,提高其人力资源素质水平并改善其结构,失去当地和农村加快发展;四是提倡城镇、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加强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帮助,以工业反哺农业,东部帮助中西部地区,促进共同发展。通过以上多方面措施,逐步扭转城乡、地区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四)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宏观*体系
1.运用经济、信息等手段,健全收入分配*体系
首先是完善最低工资制度。一是建立最低工资评估制度,为国家平衡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参考依据。现在是抢着提高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形成了这样的攀比也不好,还是要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的六个因素来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探索建立行业、职位最低工资标准,可采取*、企业联合会、工会三方协商或行业工会、行业企业方协商的方式来确定。
其次是进一步健全三项工资信息指导制度。一是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发布行业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工资合理增长;二是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制度,增加发布价位数量;三是进一步完善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引导企业合理*人工成本增长。
第三是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等制度。建立全国薪酬抽样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系统,更准确地掌握各类用人单位工资和城乡居民收入情况,为正确进行薪酬和居民收入分配决策提供依。
第四是加强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在继续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进一步明确重点征管对象,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有效调节个人的过高收入。
2.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助加强宏观*
一是加强*指导;二是组织推动工资集体协商;三是继续认真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大检查。
3.通过法律手段,加强收入分配的宏观*
首先是要提高收入分配法规*的层次,逐步健全收入分配法律体系。
其次是按缓急轻重抓重点立法。一是加快健全完善工资分配法律法规,争取以*名义出台《企业工资条例》。二是为预防和有力打击拖欠和克扣工资行为,在刑法中增加恶意拖欠工资罪的相应规定并抓好贯彻执行。三是健全*有关部门关于工资分配的相关法规规章,特别是打击非法收入的法律法规。此外,要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四是推动各地进一步健全本地工资分配法规规章。
第三是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法律法规。主要是研究建立遗产税和进一步健全打击非法收入的法律法规并增强处罚力度。
第四是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一是加大查处违法侵害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行为力度,及时查处拖欠、克扣工资等案件,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二是依法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工资支付规定等法规规章,依法解决加班工资支付、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劳动定额管理和计件单价确定等问题;三是依法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等关于协商确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的规定,维护劳动者的平等协商权;四是依法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关于同工同酬的法律规定,促进解决当前存在的同工不同酬问题。
第五是要依法打破垄断,加大打击非法收入力度。一是贯彻落实《反垄断法》,*垄断行为,依法*、减少垄断高额利润,从而控制垄断行业过高收入;二是大力打击非法收入。
(五)加大治本力度,抓好配套改革
1.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
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提高技术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提高等量资源消耗的经济附加值,节能减排,降低消耗,加快缩小我国劳动生产率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差距,促进社会可分配财富能够持续有效增长,为实施积极的收入分配*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加快形成内需、投资、外贸协调推动经济发展的结构,减少和控制国际经济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对外向型经济领域劳动者收入的冲击。按照“十二五”规划,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调整城乡结构,在“十二五”期末实现城镇化率达到51.5%,估计这将间接促进农民至少增收7~8个百分点;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扩大家庭服务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使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上升到39.2%,估计可以间接促进第二产业劳动者提高工资5.3个百分点;在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促进实现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结构。
2.深化改革,消除经济社会*影响收入分配的弊端
进一步打破城乡分割的管理*,着力促进常住城镇的农民工以及其他农民转变为市民,降低农民增收的难度;改进完善原材料、能源动力、矿产、土地等资源配置制度,堵塞资源配置方面存在的漏洞,从源头上减少并逐步消除分配不公;大力加强对非公有经济的扶持力度,切实解决其困难,促进其正常发展,以利于促进增加职工的工资;在非公企业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为推行劳资集体协商提供组织保障;深化国有垄断行业改革,认真落实打破垄断的各项措施,逐步推动国有企业从竞争性领域退出,以利于从根本上促进缩小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行政收费和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逐步理顺**与地方*的事权、财权关系,加快省管县*建设,为理顺地区之间和地区内部分配关系提供有利条件;增强*、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公众对关系民生建设等事项决策的监督力度,提高科学性、公正性;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全面建立社会诚信制度,为规范分配秩序创造有利环境。
3.加强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等*与收入分配*的协调配合
4.抓好其他配套改革
一是进一步健全财务等方面制度;二是进一步健全银行监管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四是进一步培育要素市场,规范要素市场秩序。
简单说来,分配问题要用“六心”对待:一要“忧心”;二要“决心”;三要“公心”;四要“齐心”;五要“耐心”;六要“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