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18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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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0:54
防溺水责任书范文(精选8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责任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责任书是写明责任范围、职责,多用于平行的文书。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责任书吗?以下是我整理的防溺水责任书范文(精选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随着天气转暖,各地学生溺水安全事故频发,教训惨痛。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状,要求各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各班主任要尽到如下责任。
一、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教育学生不得私自到河、溏、池、沟渠、水库、水潭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到河边捉鱼,钓虾等。
二、教育学生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
三、教育学生课余时间、节假日严禁到河边、水塘等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严禁登山、爬坡、上树、采花等。
四、学生到校园后不得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履行请假手续。
五、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洗澡必须在家洗。
六、教育学生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八、学校每查处一例在河边玩耍、洗澡的学生,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并作出保证,并每天接送孩子往返校园,以确保安全。
九、对拒不配合学校工作,不执行学校规定的,由班主任向学校汇报,学校将出具转学证明,勒令转学到全封闭学校学习或休学。
目前天气逐渐转热,是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我们学校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为确保师生安全,严防因游泳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禁止任何同学私自到游泳池、池塘、河流、水库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戏与游泳!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死亡事件,我校特与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希望家校互相配合重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家长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如下:
一、家长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知识教育,坚决不允许学生在节假日和上、下学路途中私自或和其他学生结伴去池塘、水库、河流等水域附近玩耍、洗澡、游泳等,不得与不三不四的闲杂人员往来,对居住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隐患地段的家长更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
二、各位家长尤其是外出务工的学生家长要切实落实直系亲属对子女进行监管。教育孩子按时到校、回家。节假日对孩子的活动去向更要多加关注,不得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发现孩子随意外出,及时寻查去向。
三、家长要向孩子进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和遇险逃生的安全知识教育。
四、要加强安全教育与监管,做到按时上学、按时回家,在学生往返校途中若因家长教育或监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
五、所有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得到学校告知学生生病或有安全隐患等消息后,必须及时到校协助解决,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学生上放学期间突遇涨洪水,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能私自过河、过沟,应等待家长前往接送。
七、学生到校后一般不得外出,因病或因事外出必须经老师同意,履行好请假手续,否则不得私自外出。
尊敬的学生家长,安全无小事,请按照以上规定教育学生认真遵守本责任书,严格看管孩子,否则后果自负,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在学生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班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确立学生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本班各项安全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在各种危情下的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各班要经常检查和排除各项安全隐患,认真做好“六抓”(抓食品、住宿、交通、设施设备、教育教学活动、季节性安全)、“六防”(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踩踏、防意外伤害、防溺水)、“一突出”(校园安保工作)、“三重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工作,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夏季已至,一些学生为了避暑纳凉或呈一时之能,纷纷到水库、河道、池塘等非正规场所游泳和戏水,极易发生意外事故。为了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特与各班主任签订20xx年防溺水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本班防溺水安全工作。
二、各班要立即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意识。
三、要加强管理,严明记录,教育学生坚持做到“七不”标准: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水边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
四、天天检查学生的到班情况,切实加强未到学生的追踪力度,对未到或中途请假的一定要履行手续,切实做到家校一家,家校信息保持通畅,并与学生家长签订《防溺水事故责任书》,签订责任书不漏一人,监管责任不漏时段。
五、各班要有组织的将学生分片到组,互相监督,对违纪行为进行举报。确保不出此类安全事故。
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自今年2月份以来我省已陆续发生4起溺水10人伤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安全组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多方面加强学生不良行为的监管和教育,严防事故的发生。为落实责任,特签订本工作责任书。
一、做好学生上放学沿途和校园周边河流、沟塘的排查工作,建立隐患台账。
二、在重点水域安装防溺水警示牌,标明水深、面积等,警告禁止下水,设置时间、地点、人员要有记录和图片。
三、组织监督落实学生上放学沿途或校园周边沟塘河流重点时段的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定期检查汇总和考核。
四、组织学校力量和各类资源加大宣传教育途径和力度,积极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高家长和学生的防范意识。
五、负责落实《关于全面启动20xx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xx】17号)文件精神,落实“六个一”教育宣传活动和开展“四不一会”教育。
六、加强门岗、宿舍值班管理,严格监督落实校门准出入制度和学生请假制度。
七、与学校各管理部门、班主任、教师、学生及家长层层签订防溺水承诺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任务要求,建立落实周考核制度,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度与事故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八、定期召开防溺水安全形势分析和安全情况通报会,结合本校实际,认真排查存在的防溺水安全隐患,特别注意男生小群体的思想动态。
九、建立健全防溺水安全预警机制,严防实行安全管理值日和报告制度。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建立、完善《突发学生溺水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发生后即启动应急预案,对溺水师生实施救治,并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值日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不瞒报、迟报。
在每年发生的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和交通是危害农村小学生生命安全主要杀手之一。每年都时有发生中小学生因私自骑摩托车、自行车或搭乘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车辆造成学生死亡的事故。
随着夏季的来临,常发现小学生有私自到野外山塘水库游泳戏水的现象,且缺乏自我防范能力。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教育部、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下发了防溺水工作要求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求,我校在已于20xx年4月24日与家长、学生、班主任签订责任状的基础上,为更能警醒家长的监护责任,强化学生的自护意识,尽好学校、班主任的教育责任,学校特再次制定了《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等安全工作责任状》。请家长协助学校共同加强对学生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挑头组织或私自到江河、池塘、沼泽、沟渠、水库、野外蕉地(地头水柜)等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各种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捉鱼,钓虾等。
二、上学、放学途中不准私自或结伴下水游泳、戏水、摸鱼、洗澡,更不能到不熟悉的蕉地深池、深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戏水、摸鱼、洗澡。
三、牢记防溺水“六不准”要求。外出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并到有救生员看管的游泳场游泳。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游泳时不要冒险跳水,要遵守游泳池规则。
四、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就近呼救,让成年人来救助,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救人,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五、上学、放学途中宜尽量结伴而行,方便路远的相互照应,并按时回家。
六、学校禁止任何车辆进入校内接送学生,家长可校门外接送子女。家长不能租请社会上不合法或有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子女。
七、家长在节假日和放学后加强对自己子女的监管工作,不在道路上玩耍、嬉闹,发动广大村(居)民发现学生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随时劝导、制止。
八、学生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避让机动车辆,拒乘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车辆。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电动车。严禁小学生驾驶摩托车,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的、报废的或无牌照或超速超载的'危险车辆。
九、家长除重点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外,还应根据学生校外生活、活动情况,加强用火、用电、用煤气、食品安全、传染疾病、防拐、防骗、运动损伤等安全教育,学生也要主动配合学习、遵守。
十、学校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学生、家长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孩子生命高于一切!“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学校希望每一位家长提高认识,尽到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力度。家长可以陪同子女进行简单的游泳训练和救护技能的训练,切实提高自己子女的自护自救能力,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让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
临近夏季,气温炎热,全国各地少年儿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建安区三高学校安全工作精细化管理要求》,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加强对学生课后、周末、假期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重点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帮助。
五、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六、家长必须并且时刻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若视生命如儿戏一旦发生溺水事件后果自负。
七、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珍爱生命、安全成长。
八、本责任书学生、家长签字后,由学校统一保存。
天气渐热,夏季来临,学生涉水、玩水、游泳等行为增多,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安全工作刻不容缓。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家长的监护责任意识,自觉全力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特制订本责任书,敬请各位家长认真执行。
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你们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认真履行监护人责任
家长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特别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密切关注孩子的行为和思想动向,避免给孩子留有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游泳、玩耍的机会。
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
家长要加强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一会”,即:一是不在无成年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二是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三是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四是不在上下学途中戏水玩耍;学会科学有效的自护自救方法,在遇到落水者的紧急情况下不要贸然施救,而是就近向成年*声呼救。
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
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家长要积极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情系万家。夏季,气温炎热,中小学生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加之降雨量剧增,各种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平频率增高。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防自然灾害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汛期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和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学生到校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有事外出者,必须电话告知家长,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家长必须随时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要全部承担学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事件的责任。
九、家长要对孩子进行防自然灾害安全知识教育,内容包括(防山体滑坡、防泥石流、防塌方、防滚石、防雷击)等。
十、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本责任书一式一份,学生、家长签字后,由学校统一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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