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15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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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9:47
外商投资汽车总经销企业须获得汽车生产企业的书面授权,独自拥有对特定品牌汽车进行分销的权利;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获得汽车供应商品牌汽车销售授权,使用的店铺名称、标识及商标与汽车供应商授权的相一致,新开设店铺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外商投资设立(含并购、变更经营范围)汽车总经销商应申报的材料包括:1.企业设立申请书(按《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格式);2.汽车生产企业出具的《汽车总经销商授权书》(若汽车生产企业为境外企业的,还应提供企业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3.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4.设立一般性外资企业所需的申请材料。外商投资设立(含并购、变更经营范围)汽车品牌经销商应申报的材料包括:1.企业设立申请书(按《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格式);2.汽车供应商(汽车生产企业或汽车总经销商)出具的《汽车品牌经销商授权书》(若经营进口汽车的,还须提供其在境内的汽车总经销商出具的《汽车品牌经销商授权书》);3.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4.设立一般性外资企业所需的申请材料。汽车总经销商、汽车品牌经销商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征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后,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宁波市外经贸局审批权限为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汽车总经销、汽车品牌经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