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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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15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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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05 18:06
“腰牌”是古代*日常所佩的身份符信,相当于现在的身份证、通行证,因系挂于腰间,故称腰牌。腰牌源于商周时期的“牙璋”,后经过衍生发展,又称“符节”、“符牌”、“牌符”等,通常用金、玉、铜、竹、木等制成,不同时代的腰牌,材质及规格大小、图案铭文都有很大的不同。*对于各级*的腰牌也有明确的规定,只有能上朝议事的高级*才有固定的腰牌,杂役执事需要入宫,都是领临时的腰牌。官兵外出征战或执勤,也要系挂腰牌用以证明身份。
笔者所藏的铜腰牌,整体呈长方形,通长厘米、通宽厘米、厚厘米,此牌上部为梯形,下部为长方形,上部横铸阳文“屯兵”二字,兵屯二字中间有一穿孔用于系绳,下半部竖铸“申克”二字,“申克”二字左右两边竖铸有“兵屯”与“申克”二词藏文音译字符。此腰牌为青铜质地,使用痕迹明显,包浆醇厚,材质质感温润,字体简洁刚健有力,雕刻工艺精湛。笔者在喜获此牌兴奋之余,为弄清此腰牌所含信息,笔者着重释读“申”、“克”二字,遍查相关资料,现将笔者所知的关于此腰牌信息呈于纸上。
清*在重新统一新疆以后,在新疆推行屯田制度。自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后皆设屯垦田,为了巩固清政权在新疆的统治,清*在新疆实行军府制,乾隆二十七年(1762)设伊犁将军“节制南北两路,统辖外夷部落,操阅营伍,广辟屯田”,任命明瑞为第一任伊犁将军,清廷在新疆开展了兵屯、民屯、犯屯、回屯、旗屯五种形式的屯田,这些屯田制度的实施维护了西北边疆的稳定,促进了西北地区经济的发展和民族的团结。
所谓的兵屯,驻防新疆各处的绿营兵从事屯垦。因“利用军队屯田生产,有容易组织、见效快、增减都比较方便等优点”。屯兵即为兵屯中的劳动者绿营兵丁,在有绿营提镇建制的屯区,兵屯由当地的提督总兵总理,屯兵由提督总兵直接统辖。新疆统一后,兵屯的组织日渐完善,除部分屯务属于临时性质以外,其余兵屯事务分属乌鲁木齐提督和伊犁镇总兵两大系统。总理屯田是乌鲁木齐提督的重要职责之一,而伊犁镇总兵则是专理屯田理务,专门供给当地驻防八旗官兵的粮饷,直接受制于伊犁将军。绿营兵屯以屯为基本组织单位,据统计乾隆二十六年(1761)新疆屯田绿营兵近 12000名,布局为伊犁 2000 名,乌鲁木齐 5000 名,哈喇沙尔(今焉耆)700 名,叶尔羌、喀什噶尔、阿克苏各 600名,辟展(今鄯善)500 名,库车 260 名,英吉沙尔、和田各 200 名,乌什、拜城各 150 名。为了抵御外侵和保护屯田,设立了屯堡,屯兵共居于屯堡中。有战事则御敌,无战则出入耕作,属于一种兵农合一的组织。屯组织大小不一,设都司、参将等专管屯务,有效地保证了屯田的实施。兵屯以屯为单位,屯又叫“工”,一般都设有屯堡。屯堡内建有兵房,供屯兵及其家属住在里面,还建有堆房和军器库,存放农具和兵器,一些大的屯堡还建有管屯*的衙署、仓库、公馆等,屯堡四周就是屯地,屯兵旦则出作,夜则入息。无事可耕,有事可战。牲畜田禾防护俱可无虞。屯之上设副将、参将、游击、都司等管理屯务。各屯兵丁一般为100名左右,每名种地21亩,其中“小麦十四亩、青稞二亩、粟谷四亩、胡麻一亩”。
清朝在统一天山南北之后,为了稳定秩序、巩固边防,于乾隆二十七年( 1762 年) 决定“伊犁为新疆都会,现在驻兵屯田,自应设立将军,总管军务”。清*极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该地区的军事驻防,在天山南北的边境要隘等处,设立众多卡伦。卡伦即边界戍守之所。徐松《新疆赋》谓: “其置边卫也,大者卡伦,小布克申。”并细称: “凡官兵巡守设汛之地,曰卡伦。两卡伦间所设瞭望之处,曰布克申。”他在《新疆识略》中又称: “小卡伦分置瞭望之处,名曰布克申,而统名之则曰卡伦。”由此可知卡伦与布克申都是清代新疆卡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在规模上存在差异,卡伦规模大,布克申规模小。
“布克申”简称“申”是满语“buksin”的汉语音译,意为伏兵暗哨,佐口透将其理解为“小型观察所。《新疆回部志》载: 南疆的小卡伦“昼则登高瞭望,夜则伏路侦候。”因此布克申与卡伦一样,在战争年代下,布克申常被用于军事目的。当卡伦体系于伊犁建立后,因布克申具备埋伏、暗哨的功能,也被引入卡伦体系,并成为在数量上仅次于“卡伦”的一类重要卡伦,是新疆边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疆地区也有监护屯田的卡伦,由卡伦官兵奉命执行管理屯田的任务。据《清高宗实录》记载:乾隆二十年,皇帝下令,著阿睦尔撒纳酌留厄鲁特兵一二百名,派往额尔齐斯屯田并“于屯田处展放卡伦防守”。伊犁地区也有临时安设的监护屯田的卡伦,如伊犁西南达尔木图、厄莫根多罗图等处,“著传谕保宁,可否将回众就近移驻耕田处所,及卡上如何设防, 或另设回卡之处,查明具奏。寻奏,回人耕作时,派伯克二,兵四十,前往驻防,收获后离田五十里内,筑小土城,令其移驻,防兵裁撤年来并无偷盗”。此处所设卡伦是为了保护屯田而设,因此是按照季节的变化设置或撤掉具有一定的灵活机动性。
“伯克”简称“克”( 维吾尔语 بەگ 拉丁文转写:beg)是突厥语音译系突厥语的音译,意为“首领”、“官吏”,在新疆是维吾尔族地方官吏的总称。“伯克”这一名称,它是世袭官职,一直延续到清代。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平定大小和卓木叛乱时,清*根据新疆民族、宗教、风俗习惯等特殊情况,制定伯克制度,在除哈密、吐鲁番以外的南疆维吾尔地区普遍确立、沿袭,遂形成清代在新疆的一种 官吏制度 。据《 西域图志 》、《西域见闻录》和《回疆志》等记载,南疆各维吾尔地区所设伯克名目达35种之多,并仿内地官吏分别厘以三品至七品不等的 品级 。最高者为 阿奇木伯克 ,大都由哈密、吐鲁番王族及先前归附清军的有功伯克担任,分别管理当地城乡大小事务,设立公署,并设 伊什罕伯克 以佐之。其下复设各种伯克分任 田赋 、租税、水利、匠役(手工业)、商务、军事、交通、宗教等诸务,各有专司,其中喀鲁尔伯克官职七品管巡视 卡伦 。
啇伯克(专办钱粮事务)都而噶伯克(为阿奇木伯克首领官)斯帕哈资伯克(分理回子头目词讼)
什胡尔伯克(协理都观伯克)鄂勒沁伯克(管回子一百名)喇雅哈资伯克(小回子词讼)
喀鲁尔伯克(管理坐卡*)克雅拉克伯克(徵收商税)伊尔哈奇伯克(修治城壕、开山垫路)
色特尔伯克(整理市厘、管理行贩)喀喇都观伯克伯克(台站军器)
巴杂而伯克(管理集市细务)哲傅伯克(协同喀喇都办事)
什琥勒伯克(驿馆供给)阿尔屯伯克(承办淘金事务)
喀鲁尔伯克(管辖卡伦)密斯伯克(承办挖铜事务)
哈什伯克(承办采玉事务)杂不第默克塔布伯克(教习念经、馆务)
通过《清高宗实录》关于卡伦和屯田的记载,通过深入分析“申”、“克”二字的含义,笔者认为此腰牌是由清代新疆*为了保证屯田的安全与农业生产顺利开展颁布下发的具有*公信力的凭证,此腰牌的功能主要是用于御外侵和保护屯田,在屯田周围设置监护的布克申时,由奉命执行保护管理屯田的任务屯兵和伯克等官兵,在屯田与屯堡、布克申(卡伦)之间出入往来交流的凭证信物。此铜腰牌虽然仅铸有“屯兵申克”四个汉字,但所含寓意繁多,该腰牌不仅直接体现了清代新疆的屯田制度、卡伦体系建设以及伯克职责。也从侧面反映出当时清*对新疆农业的重视程度,在一定层面上反映了清*对于新疆治理的一些思路与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