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残忍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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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14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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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4 06:06
凌迟(清代称之为寸殛)、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共需要用3600刀,并且要在最后一刀处死罪犯,方算行刑成功。
斩首、原理是割断脖子,也就是说将头和躯干分离。这种极刑并不是要造成受刑人肢体残缺,而是因为被截去部分相当重要,能导致立即死亡。纵观各种极刑的多样性和残酷性,斩首刑一直被认为是一种“简单”的死刑。
菹醢、为古代酷刑。把人剁成肉酱。传说此刑滥觞于上古时代两个最著名的暴君桀和纣。汉以后,历代正刑中再不见“菹醢”之名,但此刑实际并没有真正被废除。比如在曹魏、汉法的三族之刑有时也被用来惩罚那些“谋反大逆”者,但事出于临时,不著律令。
脯刑、商纣王时的一种酷刑,即把人杀死晾成肉干。在商朝末期,商纣王醢九侯之后,鄂侯因对九侯案不满而与纣王发生争辩,被纣王处以死刑,行刑后晒成肉干。
劓殄、商朝的一种死刑名称。劓,割鼻的刑罚。殄,灭绝。劓殄,即刑殄,将罪犯的家人全部杀绝,有如后世的族诛。《尚书·盘庚中》:“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凡犯有上列各罪者皆处以劓殄之刑。
烹刑、就是指用锅烹人的刑法,古代称为“烹刑”古有“斧钺汤镬”之说。“斧钺”,原为古青铜兵器,用以为刑,即将人斩剁为肉泥;“汤镬”,系无足之铜鼎,在这里汤镬 (huò),以及釜、鼎等,都是炊具的代称,意通“锅”。烹刑是指中国古代对罪行严重的犯人的酷刑之一,常见近义词汇有“烹杀”。
腰斩、腰斩是用重斧从腰部将犯人砍作两截。这种刑罚周代已经出现,直到雍正年间方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