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16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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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9:48
王某不构成强迫交易罪。 理由: 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1、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2、多次强迫父易的;3、社会影响恶劣的;4、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 2、刑法第226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由此可见,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3、所渭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使其不得不购买行为人的商品或不得不将其商品出卖给行为人。 所谓威胁,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行暴力侵害相威胁,或以其他方式进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出于恐惧而*购买行为人的商品或不得不将其商品出卖给行为人。 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强迫交易的;强迫交易数额巨大的;以强迫交易手段推销伪劣商品的;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被强迫人人身伤害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综上,不构成强迫交易罪~~~ 唐某遂诉至*,要求刘某退画还钱,是民事诉讼行为,如查实村长刘某对王某涉嫌强迫交易一事并不知情。则刘某与唐某之间的买卖字画的行为有效,应驳回唐某请求。如查实村长刘某对王某涉嫌强迫交易一事知情,且有授意嫌疑。则刘某与唐某之间的买卖字画的行为无效。应予双方返还。 一家之言~~~~~欢迎探讨~~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9:48
王某涉嫌强迫交易罪行为。 刘某与唐某之间的买卖字画的行为是基于一方受胁迫达成的,因此买卖合同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