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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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6 08:30
违法成本极低、守法成本相对畸高,不仅诱使当事人违法,更重要的是守法者吃亏,违法者赚便宜,进而劣胜优汰,具体表现在:
1、公权力机关的退位、归位与市场机制和社会组织发育仍不成熟之间的矛盾。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是公权力机关退位和归位,理性再定位的过程。但由于市场机制仍不健全,社会组织仍不规范,市场机制和社会组织往往难以担当起合格的公*品或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导致公权力的进退维谷。
2、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要求与法律质量整体上仍不理想之间的矛盾。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然而,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立法质量已在不断提高,但仍有一些法律尤其是低层级的法律规范质量不高、类型化不够、科学性不足,将执法和司法带入或难以实施,或实施冲突,或实施背反的多难困境。
3、严厉制裁违法行为的要求和期望与违法行为极低成本和守法行为高成本之间的矛盾。
守法是法治社会的自然特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是保障法治权威、发挥法治威慑力的必要条件。
但在现实中,在某些方面,因为责任设置过低,导致违法成本极低,守法成本相对较高,不仅诱发违法,更重要的是客观上导致“逆向选择”,义人受苦,违法者制造廉价伪劣最优潮流,导致广泛的非法。
扩展资料:
完善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价值建设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法治社会的根本问题是将法治的理念和信仰内化到人们的心中,成为社会成员决策和行动的基本指导。
当前,人民群众有了一定的法治意识,但尚未建立起坚定的法治观念。意识到规则的人,不仅需要加强意识的规则,诚信、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统一立法、执法和司法,也指导值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建设概念,以便法治的精神渗透到人们的思想。
2、基层调整,使“周围神经”得到治理。
制度问题是决定性的。在中国,传统的从*到基层的垂直层级管理*依靠的是“生产经营单位”和“基层组织”。
但就现在情况来看,“最后一英里”有一个失败的问题。建议确立社区的法律地位,作为重塑我国社会基层组织形态的主要途径,以保证国家与成员之间顺畅的“感应”。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党新闻网-江必新:我国法治建设面临的主要矛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6 08:31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