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拿了别人的东西监控视频被发到小区群里是否侵犯孩子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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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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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1:16
是侵犯孩子了的名誉权,先联系网络机构删除侵犯权利的信息,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以侵权人为被告,如果网络机构没有删除,可以一起,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发到群里属于泄露个人信息,可以要求社区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如果造成损失的可以追究其责任。
法律分析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如因此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可以主张进行赔偿。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被不法分子获悉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后,可以伪造身份证,再用身份证去办理汽车租赁,银行贷款,房产抵押等业务。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应该报警。报案的目的一来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二来也是可以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八条 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1:17
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来看,相关视频应该在有限范围内查看,不应该发到小区群里,属于名誉侵权,应该要求他们撤回视频,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