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投资领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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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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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04 21:15
投资与以下领域:
(1)储蓄存款。储蓄存款就是社会保障基金专管部门把社会保障基金全部或者部分存人国家或地方银行,以取得一定利息的投资形式。这种投资方式的主要优点是安全可靠,投资无风险,基金收益率等于银行存款利息率,收益稳定而且有保证。同时,操作简便,没有复杂的运作过程。其缺点主要是当银行存款利率低于物价上涨指数时,基金就会面临贬值的风险。同时,即使银行存款利率高于物价上涨指数,与其他投资形式相比,其收益率也是偏低的。因而,这是一种保守型的投资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保证基金投资的安全,也规定了基金用于储蓄存款的一定比例,但已不把它作为基金投资的一种主要方式。[3]
(2)投资于国债。国债可分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是**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因而安全性极高。在发达国家,养老基金购买国债非常普遍,而且在资产配置中也占有相当比例,可见在合理的资产配置中存在一部分安全性很高的国债是很有必要的。
在一些发达国家和新兴发展中国家,常常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公债的比例。如美国联邦*规定,社会保障基金中的养老、伤残、遗属及失业保险基金的全部都必须用于购买*债券。发展中国家把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国债的做法也很普遍。例如,智利*于1985年后放宽资产配置的*,允许基金投资于收益率较高的资产,但*债券在资产配置中的比重始终高达约40%,而股票在资产配置中的比例已从最初的5%上升到2005年的23.25%,这表明智利养老基金对股票的加大投资并非以减少*债券为前提,国债仍然是基金的主要投资工具。从我国的情况看,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国债曾经是收益率较高的投资工具(相对银行存款),但随着利率体系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国债利率与银行定期利率之间的差距逐渐减小,投资收益率也呈下降趋势;此外,国债的实际收益率低于工资增长率。因此,如果社会保障基金持有的国债比重过高,也将面临较高的替代率风险,对于正处于成长阶段的社会保障基金来说,国债比重控制在40%以下较为合适。
(3)投资于不动产。投资于不动产是指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经办机构把社会保障基金用于购买或建造房地产。不动产投资在经济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可以保证有较高的盈利率,安全性也有保证。但由于不动产投资周期长,流动性差,不利于社会保障基金的随时支付,同时受国家经济形势的影响,涉及的问题比较多,也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大多数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用于这方面投资的比重都比较低。只有个别拉丁美洲国家为避免高通货膨胀率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不利影响,才将社会保障投资基金的一半以上用于不动产投资,而且主要用于修建医院、公寓等。
(4)投资于公司债券和股票。投资于公司债券和股票是指社社会保障:理论制度实践会保障基金投资经办机构把社会保障基金用于购买公司债券和股票的投资行为。公司债券和股票一般盈利率较高,也比较稳定。股票价格虽然变动性较大,常常难以预测,但在金融市场健全的条件下,股票的变现能力强,可以抵消一定的风险j所以,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公司债券和股票,在尽可能降低风险的情况下,比投资于其他方面获利更大。正因为如此,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就开始允许社会保险基金用于风险投资;新加坡*不仅允许*公积金局购买公司债券、公共汽车公司股票,而且还允许社会保障基金向海外投资;菲律宾*也允许用社会保障基金向私人企业投资,向投保人贷款。我国从2002年10月开始,经*批准,保险资金按批准的比例交给投资基金,通过投资基金再进入证券市场。实行的结果现在反映投资收益还是比较好的,2002--2004年平均回报率达到10.52%。
(5)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经办机构直接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工商企业,兴办经济实体,参与工商业经营活动的投资行为。这是一种直接的、风险型的投资。这种投资是把基金作为资本直接投入生产流通领域,以获得较高的收益报酬。由于这种投资风险较大,需要有专门机构负责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项目评估,以保障其投资的安全性。有些国家为规避风险,还规定了社会保障基金用于这种投资的最高限额,如英国规定只能把社会保障基金的5%,最多不超过10%投资于某种实业。
(6)发放贷款。发放贷款也称为间接投资,是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获取盈利的投资行为。发放的贷款用于受保人中的低收入者和中等收人者购买和建造房屋使用,也为受保人及其家属提供其他消费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