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24 13:5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5 13:30
可以。
如果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因特殊情况未收到《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无法报销或财务入账,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补打单:
(1)参保单位经办人可凭单位证明(注明单位编号)、银行扣款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办理补打《社会保险专用收据》。
(2)直接拨打邮电局的电话号码:25168123、25168811,拨通后提供单位编号或要求工作人员给其补打单并派发到其开户银行回单箱。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