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占用耕地怎样要求补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24 16:52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十六条 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依法征用土地的,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做好迁移居民的安置工作。
电力建设应当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
电力设施占用耕地的补偿
由市或区(县)国土管理部门会同电力主管等部门依法制订征用土地补偿方案,经公告并报批准后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或区(县)*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裁决。征地补偿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电力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面积计算,以土地使用权权利证书确定的范围为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0:12
一。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应补偿规定:相关部门应该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二。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上面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0:12
1.可以直接协商补偿,也可以要求行政裁决,对裁决不服可提起诉讼;
2.项目有: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各省各地方的补偿标准不一样,详细可查本省的关于土地的*法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0: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第二十八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费外,还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参考资料:http://bbs7.house.sina.com.cn/cgi-bin/viewone.cgi?gid=53&fid=5618&itemid=9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