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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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7:48
其实这件事情已经有个结果,就是该男子没有要回这150多万,只是经过*的判决,女友给了男子4万块钱,而这4万块钱是在两人分手之后男子借给女友的,那么为什么*没有支持男子的这一诉讼请求呢?这里面究竟隐藏着怎样不为人知的原因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再去做一下详细的分析。
杭州市的大卫是一位有过婚姻失败经历的,大龄单身男子在朋友的介绍之下,他认识了女友小梅,两个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确立了男女朋友的关系,在恋爱的这4年中,大魏为小梅花费了将近150万元,这其中包括日常开支,以及为小梅买车买房,大卫是想反正是要跟小梅结婚的,为她花钱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问题就出在两个人准备举行婚礼的过程中,忽然发现双方之间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小梅也不愿意跟大卫结婚,而在此期间大卫开始向小梅讨要这4年期间,为小梅所花的金钱,并且一纸诉状将小梅告到了*,起诉的原因是民间借贷,说自己的女友欠了自己150多万。
*在接到这起诉讼之后马上开庭审理,在审理的过程当中发现,小梅手里有一张,大卫牵制的承诺书,这份承诺书的大体意思就是他为小梅花费的所有的金钱,都是自愿赠予的,而不存在借贷关系,*也正是根据这一承诺书作出了判决,小梅不需要向大卫支付任何费用,只需要把两人分手之后,大卫借给小梅的4万元现金还给大卫就可以了。
所以这名男子是根本要不回所有的钱财的,如果这名男子没有签署这样一份赠与协议的话,并且有着跟自己女友经济来往的确实证据的前提下,还是可以讨要回部分现金的,但是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份赠与协议,那么也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所以想要钱的可能性也就几乎为0了。
在这里要跟大家多说两句,男女相爱,男女相恋,男女交往,男方给女方买礼物送礼物或者是赠予现金,其实都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是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第一要考虑自己的实际承受能力第二要对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有一个长远的打算规划,第三要确认对方对自己真的有感情,并且想跟自己结婚,否则的话在花钱的时候还是应该多考虑考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7:48
男子可以要回这些财产,因为金额实在是太大了,男子可以通过*起诉这名女子,给予适当的证据,是可以要回这笔钱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7:48
我觉得是可以要回的,虽然恋爱期间是可以花钱的,但是要有一个度,如果过多的话,并且分手了,女方是需要承担偿还的义务。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7:49
估计不行了,但是这四年里,也是相爱过的证明吧,为什么要拿回呢?当时不是心甘情愿的吗?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7:50
不能,都可以为了钱跟这个男的在一起四年,万一是图有钱在一起的,那这机会一点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