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忘记作废跨月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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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21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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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16:39
红冲的*打印歪了,忘记作废,已经跨月了,分2个情况:
1、收到退回的跨月*,需要开具红字*,这种是自己公司使用的,无需给购买方,打歪的红字*也可以直接使用。
2、购买方已经认证了*,无法退回原票的,销售方开具的红冲*打歪了,这种红冲的*需要给一份给购买方,购买方不接受打歪的*,因已跨月,需要开具蓝字*(也就是正数*)冲回,再重新开具红字*。
跨月了*作废有以下情况:
1、如果是*普通*,跨月不得作废;
2、跨月的*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进行冲减。
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号码、*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
跨月*作废处理方法有那些?
1、专用*,根据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专用*如碰到跨月情况不予作废,只能进行红冲。如果需经税务局批准后方可开具红字*,则以红字*应使用作为销货凭证;最后,开具正确的*并记录在销售账户中;
2、普通*,跨月作废普通*,需在金税托盘上开具内容相同的红字*,然后给买方开具正确*。
综上所述,如果是*普通*,跨月不得作废;跨月的*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进行冲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存根联和*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