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17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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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3:58
法律分析: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交付起合同就生效了。交付具体又可以分为以下的情形: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2、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来支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到达的票据的权利开始;3、出借人将特定的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的实际支配权时生效。4、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5、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时。从这点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6、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自签订借款合同时或者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的生效时间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