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15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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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11:05
三毛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从认识开始,直到现在。
最早是母亲去邯郸给我带回一本《万水千山走遍》,一开始看得索然无味,因为那时才初中,带有意识流色彩的文字读起来就有点难度,何况我对三毛一点都了解,直到看到最后一页三毛间接,瞬间就崩塌了,她的人生太传奇了,她的爱情太不可思议了,她的命运太匪夷所思了,一下就崇拜起来了。接着,我硬是一口气从最后读到最前面,把书啃完了。
从那以后,三毛就成了我的朋友,可是很长时间我一直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在爱着三毛。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份报纸一个小小的角落里,写着一段三毛的简介,我才知道,原来在我之前人家早就是名扬四海的大作家了,为此,我更加觉得神奇。
后来读三毛渐渐多了,买了她的全集来读。很厚,不是很容易看完的,三毛的东西很自然,很流畅,就像她第一篇发表的作品里那句反复出现的:
风呼呼地吹,
海哗哗地流……
无疑,三毛从未遭遇退稿,已经说明她的文笔有多大拿捏力了。这就像五音不全听《青藏高原》,会有一种钦佩和激动的赶脚。
在看到她小学数学很臭,屡次休学在家,破格成为大学旁听生,而后四海为家去过西班牙、德国、美国,最后却选择最艰苦的撒哈拉大沙漠……三毛最让我服的,是她不仅和我的想法(包括数学差,迷恋研究自杀)很像,还亲身走遍天涯,她去墨西哥看到很多神祗,却唯独对“自杀之神”感兴趣,这些东西让我觉得如获至宝。
写《万水千山走遍》之时,荷西已经离去多年,这次南美之行,还是琼瑶夫妇帮助的。三毛的助手叫米夏,用三毛的话来说,本来以为自己是《堂吉诃德》里的主人公,结果却要一路上为米夏擦*。
因为时时带出来的对撒哈拉和荷西的想念,我对三毛在撒哈拉时期写的故事有了很大兴趣,后来慢慢得读了。
三毛在荒无人烟的撒哈拉写散文,本来受众可能很少,但因为当时国际局势使西撒哈拉成了一个国际焦点,三毛作品成了流行。三毛的两个6年,第一个是她和荷西在西班牙,分别后再聚相隔正好6年,第二个是她和荷西结婚正好6年,荷西因为潜水事故而离开了这个世界。荷西送给三毛的结婚礼物,是一个撒哈拉干枯的骆驼头骨,我一直莫名觉得,这是个不好的玩意。
很惭愧,我活到这么大,虽然喜欢三毛一直未变,却从未认真活成她的样子,万水千山走遍就更提不上了,至于过去痴迷于自杀,也发展成中庸和保守。白羊座的三毛一直是风风火火,而暗昧的双鱼,我本人,活不出那样的勇敢和莽撞,因为太脆弱?
最好的记忆是一次清晰地梦到三毛,她一直笑,来学校给我们演讲,对我笑,下课了,她看见我,对我笑了笑,我想上前和她说几句话,她却在一群校领导的簇拥下离开了学校。
为什么三毛唯独最喜欢撒哈拉?我觉得可能因为:
第一:她的爱情,在那里发芽;
第二:她最美好的记忆,在撒哈拉;
第三:她的信仰,在撒哈拉,因为她喜欢冒险。
如果上天再给她一个机会,也许她还是会选择那里,因为她和我们所有人不一样。
我爱三毛,我永远爱三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