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14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交费时间和钱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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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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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7 07:54
9月26日从山东省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已公布,其中,成年居民一类标准为220元,二类标准为150元;学生和儿童为100元。2014年10月至12月为缴费期,逾期补缴时要将财政补助部分一同缴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5年度个人筹资标准调整如下:规定缴费期内个人缴费标准,成年居民一类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调整为220元,二类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150元;学生和儿童由每人每年80元调整为100元。缴费日期为201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超过缴费期补缴的,应将财政补助部分一同缴纳。记者了解到,具体财政补贴数额将于2015年制定,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原则上将不低于每人每年360元。也就是说,如果居民错过这三个月的缴费期,在下一年度补缴时将多缴纳约360元的财政补助部分。
信息来源:淄博市社保处宣传彩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