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期间医保卡每月还返钱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3:27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23
失业期间医保卡每月是还会继续返钱的,但医保每月返在个人帐户的比例是不确定的,返还比例如下:
1、35岁以下,每月到帐是按社保缴费基数的2%(个人支付部分);
2、35岁-45岁,每月到帐是按社保缴费基数的2%(个人支付部分)+单位划拨的1%;
3、45岁-退休,每月到帐是按社保缴费基数的2%(个人支付部分)+单位划拨的1.8%;
4、退休以后,每月到帐按广州市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4.1%。
拓展资料:
医保卡丢失或被盗时,持卡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证明,及时到医保中心办理书面挂失和磁卡补办手续,挂失前及挂失手续办妥后24小时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参保人本人承担。挂失手续办妥后,医保中心即刻封存个人帐户,并返给挂失人医保卡挂失回执单,费用暂定为10元张。医保卡损失或磁卡失效的,由单位医保专管员持原卡和身份证到医保中心申请更换新卡,同时交回原卡。因损坏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换卡,参保人应缴纳制卡费,暂定10元张。办医保卡时需带:单位书面证明、《医疗手册》、医疗C卡等原则上由单位的工作人员持丢失医保卡的证明以及身份证等,到单位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卡的补办手续;如果目前是以档案托管人员的方式参保,医保卡的补办手续到档案托管机构办理。一般一个月的时间就可以拿到新的医保卡了
医保和医疗险的区别:
医保是社会保险里的类别,能够赔偿劳动者因位疾病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从而保障弱势群体的正常生活。而医疗险是一种商业保险,由社会上的保险公司经营,以赢利为目的。医保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单位和个人不能自行选择;医疗险则有很大的自主性,任何公民可结合情况自愿购买。总的来说,医保和医疗险有些差别,但都是用来保障被保险人的生活,在被保险人发生疾病后能够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尽量的减少家庭个人的负担。医疗险是医保的补充,能够更好的完善医疗保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23
失业期间医保卡每月还返钱吗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在本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就业年龄范围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每年给医保卡打多少钱是按年龄分别计算。例如:25岁一30岁按缴纳医保费2.5%,30一40岁按3%,40一60岁按3.5%比例拨入个人帐户(医保卡),退休人员按退休养老金3.5%比例转入。但住院费可申请医保统筹资金按70%报销。比如住院花费10000元(不包括住院住宿费),你自己负担3000元,但是你医保卡里面有钱直接在卡里扣款。你就不必自掏腰包。

关于有的人返钱多,有钱的人返钱少的问题确实存在。其实也是我们各地的医保*不一致导致的。青岛市是按照退休工资的4.5%存入医保个人账户,70岁以下的人最低每月80元,70岁以上的人最低每月90元。深圳市却是每人每月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8.05%,大约2017年是每月360元。
医疗保险至少要交费满20年,才能办理退休。而且各地的年限标准也不一样。北京青岛是女性20年,男性25年,廊坊日照烟台是女性25年,男性30年。杭州市是男女20年,不过特别要求需要在本地交费满十年以上。

比如重庆,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可以选择两个档次。一档2520元/年 二档5544元/年,在参保期间一档是没有个人账户的,不会返钱。而二档会建立个人账户,然后根据您的年龄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划账到个人账户。在退休时进行医保缴费年限的认定,如果二档参保的时间达十年以上的,那么退休之后也就是享受二档的待遇,每个月医保卡都是有钱返的。不满十年的,那就是按照一档的进行享受,退休之后没有个人账户,只能享受对应的住院报销的*。

退休人员以6月份当月应发实际退休费作为7月至次年6月份个人账户划账基数,低于社会平均退休费的,按上年社会平均退休费作为划账基数。50周岁及以下为4.6%,51周岁至60周岁为5.2%,61周岁至70周岁为5.8%,71周岁以上为6.4%。
对在职的参保人来说,缴费期间有个人医保账户且属于激活状态的返钱。没有个人医保账户的或者属于非激活状态的,即便是在缴费期间,也不会返钱。对退休的人来说,医保缴费得满足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各地标准不同,比如北京女同志需交满20年,男同志需交满25年),不需要继续缴费,可以终身享受退休人员的医保报销待遇,有个人医保账户的,才可能返钱,而且是会终身返钱,直至去世当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24
1、领取失业金期间其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支付,属于正常缴费。
2、医保卡里的钱,也就是医保个人帐户,余额归参保人员个人所有,用不完当然可以继续使用。不过失业金领完了,就需要自己缴医疗保险了,不缴的话,住院就不能报销了,也就是不享受医疗保险了。
3、如果不续交,医保待遇就停了,但卡里的钱还可以继续使用。
4、医保关系到个人将来待遇,建议能自己交就自己交。我们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那么是自动来参加医疗保险的。并且这个医疗保险的缴费是直接会从你的失业金当中扣除,但是实际上我们到手失业金的待遇就是已经扣除完成医疗保险的费用,主要是我们个人所承担着2%的费用,那么其中的6%的费用基本上是完全由失业保险来给予承担的,所以说我们享受到医疗保险的待遇是按照8%来进行缴纳的。
那么我们既然享受8%的医疗保险,所以说每个月都会建立个人医保账户,也就是说每个月都会往我们的医保卡当中打入相应的余额,那么这个余额是可以去药店买药,看病就医或者是医院门诊就医结算,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是可以直接使用医保卡当中的余额。所以说领取失业金的这两年期间,那么医疗保险都是正常参保的一个状态。
但是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有些地区是不允许来参保职工养老保险的,所以说就会造成你职工养老保险中断的缴费,那么将来也就会对自己养老金的待遇形成一个影响。所以说我们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还是要做到一点,就是尽量的去寻找工作单位,尽量要在这领取失业金的两年之内寻找到合适自己的工作单位,这样一来的话就不会造成过多的养老保险中断的损失和影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24
1、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失业登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告知本人;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应当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待遇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25
在你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你的医疗保险和失业救济金是从*失业基金上转过来的。这是交过失业保险才能享受的,时间好像是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