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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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3-02-14 22:54
对于厦门的朋友们来说,办理了生育保险要怎样计算呢?具体的办理流程又有哪些呢?下面是懂视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厦门生育保险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30*享受产假天数。
可以领取的生育险金额=缴费基数*3个月+1500(生活补助)
缴费基数
这就是你缴交社保的基数,2006年月平均工资为2129元,所以缴费基数为2129的60%-300%。简单地说,就是你单位为你缴交的社保基数最少要达到1277.4元,最多不能高于6387元。
例:
月工资为1000元,缴费基数为1277.4元;
月工资为7000元,缴费基数为6387元;
月工资介于1277.4—6387元的,那就看公司的具体规定,公司定多少你的缴费基数就是多少啦。
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30*享受产假天数。
1、生育女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不含生育当月,用人单位未及时参保而补缴的生育保险费,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的缴费月份之内),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须当月有参保生育保险,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
2、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
1、交所在单位核实盖章(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其所辖社区居委会核实盖章, 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原单位核实盖章);
2、携带 《申领表》及第二条要求的材料交所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受理窗口办理;
3、符合申领条件者,受理15个工作日之后,持银联卡到银行查询、取款。核实期限为三个月,若无异议,视为待遇申领完成;如有异议,请申领人持收件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原受理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查询。
4、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受理二十天之内通知申领人,并退回申领材料。
5、待遇申领时间:由于缴费数据延迟,生育事实发生后的次月20日起,方可办理申领手续;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6、市区分工:市属企业职工请到市社保中心申领,区属企业职工请到各区社保中心申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14 20:02
7月1日起,根据《厦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5〕163号),厦门市生育保险按照《福建省**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执行,厦门生育保险的受惠人群、申领条件、待遇计发等均将发生变化。那么厦门生育津贴怎么算呢?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厦门生育津贴领取指南,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厦门生育津贴怎么算
一、女职工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二、男职工生育津贴
男职工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厦门生育津贴标准
一、女性职工生育津贴标准
1、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2、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4、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600元,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
5、顺产98天;
6、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
7、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8、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5天;
9、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42天;
10、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98天。
1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
12、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
13、输卵管结扎的30天;
14、输精管结扎的15天;
15、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
16、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二、男职工生育津贴标准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厦门享受生育保险金申请领取条件:
(一)、生育女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不含生育当月,用人单位未及时参保而补缴的生育保险费,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的缴费月份之内),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须当月有参保生育保险,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
(二)、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
厦门生育津贴领取提供材料:
(一)、分娩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蓝印户口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招行卡暂不能用);
2、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治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5、《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失业登记证(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蓝印户口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招行卡暂不能用);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4、《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5、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