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司资金还不上,如果坐牢了,家人用替我还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29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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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2 20:59
挪用公款,服完刑出来没钱还不再坐牢,因为你挪用公款的行为已经受到了处罚,也不会连累家人,法院让你还钱你应该还,要尽自已最大的能力主动还款
法院判决没收的财产要执行法院判决需要交纳的罚金要执行至于你挪用多少,就不用管了一切以判决书为准假如你挪用一亿,判决书不没收你财产也不需要交纳罚金坐牢出来你谁都不欠
挪用公款坐牢出来以后仍然没有还款不需要再坐牢了。也不会连累家人。既然已经判刑坐牢了,那就是说因挪用公款所应承担的罪责已经承担完毕,不能因此事再次坐牢。出狱后无力偿还可以分期还款,拒绝偿还挪用的资金,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若出狱后没有收入来源,或者是已经丧失了劳动力,法院会中止执行。法律分析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刑,服刑结束后出狱,仍然无力偿还的,如果只是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协商分期还款,如果是没有收入来源,又无劳动能力的,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规定定罪处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银行职员、公司的管理人员挪用资金,此时无疑会给就职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一旦挪用资金的行为被发现,轻则会被单位要求返还资金,并且责令支付罚款,重则会被判处刑事责任,且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旧需要将挪用的公款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确无履行能力的不用担心坐牢问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2 20:53
当然需要,你的财产,一样会被执行,这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