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省转移社保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28 01:05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6:34
1.目前异地转移的规定是
先等合肥单位给你重新开户交,然后抽时间回苏州原单位所属区的社保中心申请一个参保证明,提供这个证明给合肥这边的社保中心,就可以申请转过去了
现在只有养老保险可以异地转移,医保最快需要等7月以后才能异地转移,其他三险不能异地转移,只能放弃
2.不需要补交
3.转不转户口都不会影响社保的,放心好了
4.无论你转不转,都需要在合肥重新开户交的,现在不是全国联网,去不同的城市都要重新开户交,转了以后,才能跟原来的连续在一起的
转不转,都不影响你在合肥重新开户交
5.你必须把户口转走,然后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只有外地户口可以在离职后申请退公积金,单位+个人部分全退,本地户口不能在离职后申请退,只有买房等特定情况下才能提取
公积金不能异地转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6:34
回老家后户口不影响养老保险,但必须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才能办理转移,具体流程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6:35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办理社保转移方法:
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离开北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北京市社保局或北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走,就业续回”,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北京市)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