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30 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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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1:23
法律分析:不签字不影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只要行政机关准时送达行政处罚对象并注明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