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估CHF患者的心脏性猝死风险与ICD适应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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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31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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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2 07:46
心脏性猝死(SCD)是慢性心力衰竭(CHF)患者主要不良预后事件。猝死风险和患者心功能分级、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等因素相关。对于SCD 高危患者,植入式心律转复除颤器(ICD)是最主要的预防措施。
心力衰竭患者随着心功能恶化,SCD 风险明显增加。TOVA 研究显示,纽约心脏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Ⅲ级患者因持续性室速/室颤致ICD 恰当放电较NYHA Ⅰ、Ⅱ级患者显著增多。然而,MERIT-HF 研究提示,随着心功能进一步恶化,SCD 致死比例反而降低,而心脏泵衰竭致死比例增加。对于NYHA Ⅳ级患者,植入ICD 只能改变死亡方式。因此,心力衰竭患者猝死的ICD 一级预防主要针对NYHAⅡ~Ⅲ级患者。
心力衰竭对心脏猝死风险评估很重要,但是也存在一定局限性。其上所述心力衰竭加重至Ⅳ级猝死比例不升反降是其一;心力衰竭评价的重复性较差,即不同时间的评价可能得出不同结果为另一局限;而评价LVEF 结果较为客观。
大量研究证明,LVEF 明显下降(≤ 30% ~40%)的心力衰竭患者是SCD 的高危人群。对于冠心病/ 心肌梗死患者,若LVEF ≤ 30% ~40%,SCD 风险增加2.2 ~ 9.6 倍。对于非缺血性扩张型心肌病,有研究提示,LVEF ≤ 45%的患者,LVEF 每降低10%,持续室速/ 室颤/ SCD 风险增加2.28 倍。大规模临床试验证实了ICD 用于预防心力衰竭患者心脏猝死的价值。这些研究包括了病因为缺血性心脏病的MADIT、MADIT Ⅱ、MUSTT 研究以及包括或部分包括非缺血性心脏病的SCD-HeFT 和DEFINITE 研究。非缺血性心力衰竭患者与缺血性患者同样能从ICD 的一级预防中获益。
ICD 用于SCD 一级预防需要结合不同危险因素综合评定。2012 年《欧洲心脏病学会(ESC)急性及慢性心力衰竭诊断及治疗指南》推荐,对NYHA 心功能Ⅱ~Ⅲ级、LVEF ≤ 35% 的患者,应该植入ICD 预防猝死,其中缺血性心力衰竭在急性心肌梗死40 天后(Ⅰ/A)(而非缺血性为Ⅰ/B);对于NYHA Ⅰ级的患者,要求心肌梗死后40 天以上、且LVEF ≤ 30%(Ⅰ/A);对于有心肌梗死病史,并有非持续性室速的患者,要求LVEF ≤ 40%,电生理检查诱发室颤或持续室速的患者方考虑ICD 预防(Ⅰ/B)。
总之,心功能与心脏猝死之间存在密切内在联系,前者加重常常预示后者概率增加。但临床心功能的评价具有主观性,因此结合心室射血分数可以对ICD 预防的必要性提供较为准确的判断。对于心室射血分数较好的患者还需要辅以电生理检查才能最后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