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检察院不起诉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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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29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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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0 20:54
争取*不起诉的方式是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分三种情形是:
1、犯罪嫌疑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一、人民*审查起诉的流程大致如下:
1、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
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
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4、案件经过*机关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人民*审查是否需要向人民*提起公诉。
5、人民*经过审查案件后,可能就有两种结果,一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向人民*提起诉讼;二是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不能向人民*提起诉讼。在不具备起诉条件因素中,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与定罪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需要补充侦查。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二、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人民*认为*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机关接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