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急等!!!怎样办理河北省施工二级资质?在哪办理?办理程序?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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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9 17:40
你应该去当地建设局咨询,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包括如下内容:
1、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企业负责人(企业经理)身份证明;
7、企业负责人(企业经理)职称证书;
8、企业负责人(企业经理)任职文件;
9、企业负责人(企业经理)毕业证书;
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
11、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12、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13、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
14、技术负责人毕业证书;
15、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
16、财务负责人职称证书;
17、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18、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
19、注册执业人员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
20、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
21、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22、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毕业证书;
23、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养老保险凭证;
24、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
25、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
26、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27、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养老保险凭证;
28、特殊专业技术人员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
29、企业设备证明(1、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2、设备台帐,3、仪器清单);
30、厂房证明(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31、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3、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包括(1)资产负债表,(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3)现金流量表,(4)工程结算收支明细表,(5)财务报表附注);
34、企业年度统计报表(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1)建筑业企业生产和房屋建筑、财务情况年报基层表,(2)中国经济普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3)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4)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表);
3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6、企业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1)工程合同、(2)中标通知书、(3)竣工验收备案表、(4)质量核验资料、(5)工程决算资料等);
37、资质证书变更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8、改制重组方案(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39、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股东会决议);
40、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41、资质证书增补申请等材料;
42、遗失声明;
43、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
44、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
45、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
46、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
47、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
48、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
49、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50、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51、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52、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53、(企业改制、分立、合并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4、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表;
55、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56、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57、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9、(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1、主要荣誉证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9 17:40
办理施工资质可以咨询91资质管家,河北*办建筑资质的专家。回答:
施工二级资质办理条件: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申报企业将初审意见和全部材料上报省级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同时将人员数据上报窗口。
4、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5、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经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初审,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建筑业企业资质,经有关部门评审,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施工总承包贰、*和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以及专业承包贰、*资质,经有关部门初审后,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6、行政许可在网站公示之后请办理资质证书领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