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诉讼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4 13:4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7:31
*撤销权诉讼诉讼费的标准是减半收取。如果当事人已经缴纳完毕诉讼费用的,*会在作出的裁定准予撤诉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给有关当事人。
对于撤诉案件诉讼费的收取,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对于撤诉案件诉讼费的收取,最高人民*颁布的《人民*诉讼收费办法》中的规定: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但是对于按照撤诉处理的案件是否应该退还诉讼费,应该按照什么比例退还诉讼费却没有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诉讼费不仅是*收取的诉讼成本,还应该成为**诉讼的一种手段,所以对于按撤诉处理案件诉讼费的收取问题,有必要按照司法实践的情况,区分对待。
撤诉案件,案件受理费退还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其理由大概是,撤诉本身就说明原告曾经提起的诉讼没有必要进行下去,同时又考虑到有利于息讼,因此,不论是原告自动撤诉,还是因谅解被告而撤诉,案件受理费均由原告负担但采取减半收取的办法。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第五十三条 案件审结后,人民*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诉讼收费方法》
第二十三条 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起诉的当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