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4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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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04 16:19
根据《合同法》第24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21:08
合同承诺的期限起点的规定如下:合同承诺的期限起点为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如果信件未载明日期的,合同承诺的期限起点为投寄该信件的邮戳之日。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合同承诺的期限起点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