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什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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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2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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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9 14:41
计量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计量行政部门决定的。
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有关*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计量检定工作应当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的计量管理人员,负责执行计量监督、管理任务;计量监督员负责在规定的区域、场所巡回检查,并可根据不同情况在规定的权限内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现场处理,执行行政处罚;
计量监督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由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任命并颁发监督员证件。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其职责是:负责研究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起草技术规范,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一)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二)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三)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四)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计量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什么决定
第三十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决定。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计量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什么决定
计量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决定的。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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