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2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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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15:38
法律分析:统筹考虑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等基本国情,根据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合理设置红线管控指标,构建红线管控体系,健全红线管控制度,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倒*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统筹考虑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等基本国情,根据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合理设置红线管控指标,构建红线管控体系,健全红线管控制度,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倒*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严格管控、保障发展。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设定并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并与空间开发保护管理相衔接,实行最严格的管控和保护措施。推动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预留必要的发展空间。
分类管理、因地制宜。根据红线管控不同类型和要素特征,制定科学合理的红线管控*措施。结合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资源环境现状和主体功能定位等因素,提出差别化、针对性强的管控要求。
部门协调、上下联动。有关主管部门在红线管控目标设置、*制定、制度建设等方面,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与有关法规标准、战略规划、*措施的衔接。明确部门和地方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制约性强的要素优先纳入红线管控,尽快遏制资源无节制消耗、生态环境退化的趋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长远目标,超前研究其他相关红线管控要素,适时纳入管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