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3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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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6:32
法律分析:通常在60天内。国家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处理信访事项的书面意见。情况复杂的,经有关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
法律依据:《信访条例》 第三十三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