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4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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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04 05:20
民法上的赔偿以填补损害为原则,使受害人恢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因此,对于超出损害部分的请求数额是不予支持的。但是,对于某些情形,法律规定了加重的惩罚性赔偿,对侵权人进行惩罚。
在《侵权责任法》引入惩罚性赔偿前,我国惩罚性赔偿主要存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食品安全领域、商品房买卖领域。
《侵权责任法》第47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0 01:47
在侵权领域只要符合前述构成要件,就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合同领域,原则上也可以适用,但要作出一定的限制。限于以下范围适用:(一)故意违约,如新《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之规定。(二)因重大过失而违约。(三)在某些特殊合同关系中,不论过错与否,一律适用惩罚性赔偿,美国一些法院,己将惩罚性赔偿适用于“当事人之间具有特殊关系”的违约案件。如银行和储户,雇主和雇工、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理由是合同一方拥有较强的交易势力,另一方无法与之抗衡。(四)在有些情况下,即当违约方有机会容易逃脱责任时,也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很多人第一时间听到惩罚性赔偿都理解不了,但是我们用最简单的话来解释的话,就类似于我们购买这件东西一共花了100元,但是买回去以后发现这件东西是假冒伪劣的,然后可以向商家所要的损失不仅仅是100元,一般都是双倍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