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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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4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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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9 14:49
"一、若是丢失*普通*或*专用*:无论是丢失*普通*还是专用*,丢失方都应该再*丢失当日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挂失,并办理*挂失手续。
在办理了*挂失手续后,我们就应该按照不同*属性进行不同的处理。
1.如果同时丢失*专用*抵扣联、*联,则应该以加盖了*专用章的记账联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2.如果只是丢失*专用*“*联”或“抵扣联”如果丢失的是“*联”,可以用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3.如果只是丢失了“抵扣联”,则可以用*联的复印件作为退税或抵扣凭证。
4.如果是丢失*专用*、普通*的记账联,因为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在通常情况下,都是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且需加盖这两个联次的保存方的公司公章的*联或抵扣联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或者在开票系统里用A4纸再打印一张*用来记账。
5.若是丢失普通*”*联”,则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的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二、若是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则跟上述**的处理方法一样
1.如果同时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抵扣联、*联,则应该以加盖了*专用章的记账联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2.如果只是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联”或“抵扣联”如果丢失的是“*联”,可以用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3.如果只是丢失了动车销售统一*的“抵扣联”,则可以用*联的复印件作为退税或抵扣凭证。
4.如果是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的记账联,因为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在通常情况下,都是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且需加盖这两个联次的保存方的公司公章的*联或抵扣联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或者在开票系统里用A4纸再打印一张*用来记账。
5.若是丢失普通*”*联”,则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的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三、若是丢失空白*(包括*专用*和普通*),则丢失方应该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后,填报《*挂失损毁报告表》,并办理电子*退回或作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