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路政的权限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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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3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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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7:21
特重大案件 不得扯皮
按照规定,公路路产损坏案件的处理由案发地的路政管理大队管辖;发生在两个路政管理机构管辖范围间的案件,本着谁先发现、谁受理的原则处理,或由共同的上级路政管理机构指定管辖;
路产损失严重的特重大路政案件,应在案发后三日内报省路政管理总队。报请上一级路政管理机构处理的路政案件,案发地的路政管理机构必须首先制止违法行为,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
埋设管道挖路 必须审批
凡涉及挖掘高速公路路产、埋设管线(道)、设置各类商业广告牌等路政管理审批事项,先由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机构与路政管理大队共同会签,经路政管理支队审核后按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需签订协议书的,由省公路局办理;有关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在路政管理支队所辖路段内的,须由路政管理支队审批,凡跨行两个以上支队的,由省路政管理总队负责审批或委托路政管理支队代办。
执法徇私舞弊 行政处分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除执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有关规定外,其他对路政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均应严格执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及其路政人员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路政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在执法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