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5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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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0 17:06
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的开展是为了促进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1】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政[20xx]2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xx]120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18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93号)精神,切实改善全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决定在全镇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指导思想,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落实、共同监管”的精神,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督促指导、乡镇负责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修复水生态功能,确保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合格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和加强监管,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通过几年努力,河道水质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三、实施范围和责任单位
**境内3条主河道及支流全面落实“河长制”,分河长、河段长和河道管理员。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原则上由河道流经村的村委主任担任河道管理员,若有人员变动,自行调整。。
各村应当根据乡镇“河长制”方案,积极协助做好本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可以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持河道清洁,维护生态平衡。
四、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各级河长职责
1.河长。是责任水系总领导,负责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协调落实相关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河段长加快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2.河段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河长开展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河道管理员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开展辖区内河道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调研,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河道管理员。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
(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对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要及时告知农业、卫生等部门;
(6)服从镇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7)设置具有保洁人员名单,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宣传标牌;
(8)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9)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10)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11)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二)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部门要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1.农村环卫保洁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农村保洁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全覆盖,继续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制,确保全镇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加快镇区生活污水管网的建设,确保截污纳管到位。(镇环保办牵头落实)
2.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河岸)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强化水土流失和挖(洗)砂管理。(镇环保办牵头落实)
3.工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断面水质监测,设定固定监测点,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加强沿河企业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处罚。(镇村建站牵头落实)
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生态化。积极推广环境友好型农作制度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5.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优化农村人居环境。(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6.非法建筑取缔机制。加强对城区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取缔。(镇村建站牵头落实)
7.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镇党政办牵头落实)
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2】一、河道基本情况
河庄境内共有河道27条、长62.27公里,其中省级1条长15.7公里(单边),区级10条长34.57公里,镇级以下16条长26.13公里。河长制“方千娄直河”在我街道境内长8.2公里,起止义蓬界(南新线)至沿塘河,其中城隍庙直河长3.9公里,五工段直河长4.3公里。
2008年以来我们先后投资6185.62万元对10条长25.5公里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其中区级5条长16.4公里,镇级以下5条长9.1公里。13年投资1089.94万元对城隍庙直河3.7公里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五工段直河至今未整治过。与该河道连通的河道有新和横河、河庄横河、三工段横河、江东围中横河、四工段横河、新江新创横河。河道边共有排放口112个,其中农业排水及雨水口75个,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排放口2个,生活废水排放口35个。沿河有河庄酱菜厂、友盛菜厂、南阳垦区江乐菜厂、钱江染化等企业。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成立工作班子,实施五水共治。建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为第一副组长“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农村河道治理组、生活垃圾处理组、集镇截污纳管组、禽畜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组、防洪排涝治理组六个专项工作组,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河道治理和其他五项举措相辅相成,共同推进。
(二)建立河长制,实施“一河一策”。街道及时出台了 “河长制”管理实施意见,制定农村河道治水实施方案。根据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其中流经本街道的1条省级、四条区级河道由区确定四套班子的领导任“河长”外,街道内其它12条河道由街道班子领导担任“河长”,有关科、办担任“河长”单位,河道流经地的村书记担任属地“河长”,使我街道的主要河道实现了“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同时我们对辖区的主要河道进行排放口全面排查摸底, 17条河道共有排放口861个,其中农业排水口320个,生活废水排水口533个,农业企业排水口8个,我们将这些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了“一河一档”。同时根据每条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我们还制作了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督促。
(二)推行河长制,推进各项工程建设。
一是五工段直河疏浚工程。起止为三工段横河至沿塘河,
长4239米,土方58904方。今年4月21日开标,杭州绿恒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现正在做出土前的准备工作。
二是方千娄(五工段、城隍庙)直河整治工程。主要以绿化为主,城隍庙直河西岸绿化色块种植3800米(5511平方米),五工段直河五个节点绿化、200米河岸砌石,预算金额220万元,现五工段直河五个节点绿化、200米河岸砌石刚完成招投标工作。
三是河边拆违工程。沿河有违建小房16间,计290平方米,现已拆除10间,计168平方米。
三、建议和要求
(一)五工段直河从未整治过,要求对五工段直河进行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河道建设。
(二)在无法搬迁的情况下,要求区里统一出台蔬菜酱菜企业废水处理办法。
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3】古有大禹治水,今有河长治污。日前,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林业局十部委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在部分省区市近十年实践基础上,“河长制”将在全国推行。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至少有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8省市在全境推行“河长制”,至少16个省区市部分实行“河长制”。
缘起
太湖蓝藻催生“河长制”
2008年至今,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的“河长”,已遍布江苏全省727条骨干河道1212个河段。
按照“河长公示制度”,各地在河道边醒目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写明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职务、联系部门、管治保目标任务、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以随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监督。
全国推广的“河长制”,最早正是源自江苏。早在2007年5月,无锡市太湖蓝藻大面积爆发,水源恶化,市民被逼抢购纯净水。河道久无清淤、企业违法排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同年8月,无锡市印发《无锡市河(湖、库、荡、氿)断面水质控制目标及考核办法(试行)》,将河流断面水质检测结果纳入各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各市县区不按期报告或拒报、谎报水质检测结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008年,江苏在太湖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当年6月,包括时任省长罗志军在内的15位省级、厅级官员一起领到了一个新“官衔”——太湖入湖河流“河长”,他们与河流所在地的政府官员形成“双河长制”,共同负责15条河流的水污染防治。
实践
“这种合力就像一张渔网”
5年前,时任江苏省宜兴市市委书记的王中苏接到新使命——任漕桥河“河长”。漕桥河全长23公里,是太湖主要入湖河道之一,也是宜兴市水系最复杂、污染最严重、治理最困难的河道,水质波动较为明显。
“担任漕桥河的‘河长’,我感到压力很大,责任也很重。”从那时起,王中苏开始常态化巡查漕桥河,每季度至少一次,了解流域现状、掌握问题所在。经过一段时期的实地勘察、调研分析,他摸清了影响漕桥河水质的四大因素,即上游入境客水、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点源污染。
“可这些问题的处理涉及单位多、协调范围广、统筹要求高,仅靠某个乡镇或某个部门的力量,很难解决到位,而且可能会出现责任不清、互相推诿的现象。”王中苏表示,“‘河长制’这个制度,促使我必须担起河道整治的第一责任。”为此,王中苏多次牵头召开分析会、推进会,实地走访沿线的企业和农户,最终拿出一揽子整治方案。几年下来,漕桥河水质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全年平均水质能够稳定在IV类。
王中苏切身感受到“河长制”治污的力度。“由党政‘一把手’亲自督办河流环保工作,不仅是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也有助于吸引社会力量关注环保,最大限度凝聚了治水合力。”他说,这种合力就像一张渔网,党政领导是渔网上的总绳,属地、部门就是一个个网眼,总绳提起来了,一个个网眼也就打开了。
规格
省级“总河长”最高由一把手担任
自江苏后,北京、天津、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也开始全境推行“河长制”,另有至少16个省区市部分实行“河长制”。
按照相关规定,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省、市、县、乡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建立了一级督办一级的工作机制。“河长”为河流保护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督促下一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完成河流生态保护任务,协调解决河流保护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目前,已有24个省份陆续对外公布了“河长”名单。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已公开“河长制”的省市中,去年公布的江西省的“河长”规格最高,省委书记担任省级“总河长”,省长担任“副总河长”。江西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7位省领导分别担任“五河一湖一江”的省级“河长”。同时,江西在省、市、县、乡、村设立了五级“河长”,并在政府网站公布了省河长办投诉电话和邮箱。
在江苏,“河长”名单里官员的级别也越来越高,由省长、分管工业农业环保的副省长和省级“治太”主要成员单位领导担任省级“河长”,有关市、县党委政府领导担任地方“河长”。“河长”参与者越来越多,任职者包括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形成多部门通力协作。
这些大大小小的“河长”实现了对区域内河湖的“无缝覆盖”,不仅强化了河湖水质达标的责任,而且落实了河湖的长效管理和保护。
机制
可用手机APP向“河长”投诉
浙江2014年成立了省委书记任组长的“五水共治”领导小组,以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五水共治”为突破口,由6名副省级领导担任6条省级河流的“河长”。如今,浙江共配备各级河长6.1万多名,包括省级“河长”6名、市级“河长”199名、县级“河长”2688名、乡镇级“河长”16417名、村级“河长”42120名。
“让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有利于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保护环境,最大限度整合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执行力,弥补了‘多头治水’的不足。”王中苏表示,“河长制”的实施,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发展理念和政绩观,也形成了较为强烈的冲击。通过强有力的制度倒逼,对以往不科学、不环保、不可持续的施政行为“紧急刹车”,让各级领导认识到,既要重视经济发展,也要重视环境保护。
为推动“河长”工作,各地还出了不少新招。如杭州市治水办下发的《“河长制”工作百题问答》已成为当地河长们必读的“入门书”。老百姓要找河长反映情况,除了拨打“河长公示牌”上的电话,还可以通过一款“杭州河道水质”的手机APP,查到杭州市乡镇级以上共1845条河道的信息,并可通过“投诉”按键,直接找“河长”投诉。许多河道“河长”还建立了微信群、QQ群,老百姓参与治理河道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空前高涨。
考核
“一票否决”与管理保证金制度
有了“河长”,如何考核?早在2007年底,无锡市出台文件,明文规定,“对环境污染治理不力,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贯彻市委、市政府太湖治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行动不迅速、措施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对责任人实施“一票否决”,整治环境工作和领导干部的仕途直接相关。
江苏省环保委员会2014年还向社会公布13个省辖市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河长”名单。对整治不力、污染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江苏省环保厅采取行政手段,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地方通报批评,约谈政府相关负责人,并实施挂牌督办。同时,江苏还实施“河长制”管理保证金制度,在无锡市惠山区,每个“河长”要按每条河道个人缴纳3000元保证金的要求,在年初上缴“河长制”管理保证金专户。根据“河长制”管理最终考核结果,以“水质好转、水质维持现状、水质恶化”等综合指数作为评判标准,水质好转且达到治理要求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按缴纳保证金额度的100%进行奖励;水质不恶化且维持现状的,全额返还保证金;水质恶化的,全额扣除保证金。
探索“河长制”三年的广州也于今年下发了《广州市河长制考核办法》,对市、区、街镇、村居每一级“河长”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将日常考核、年中考核和年度考核贯穿在整个治水工作之中。在河涌治理和保护方面,每一项具体工作,如不接电话、督办不力、交办工作不落实等,都将换算成分值,得分在60分以下的,将被上级部门领导约谈。其中河涌边设置“河长”公示牌是考核的重要内容,个别“河长”公示牌有信息错漏、更新不及时等现象也会扣分。
天津的“河长”考核办法是对河道截污治污、水质和水面环境、堤岸绿化、长效管理机制四方面进行考核,按照“月考”成绩由市水务局进行排名,不仅要定期向媒体“晒成绩单”,还“以奖代补”,按成绩分档给予补贴。各区考核分数排名将被公示,排名后三位的“河长”将被约谈。
“河长”考核结果已成为地方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北青报记者了解到,2011年至2016年,江苏79个“河长制”管理断面水质综合判定达标率基本维持在70%以上;广州地铁A涌等7条河涌,已基本达到不黑不臭标准,中心城区的沙河涌、猎德涌的水质明显好转;浙江省三年时间共消灭6500公里垃圾河,整治“黑臭河道”超过5100公里,城乡水环境明显改善;天津推行“河长制”三年来,水质异常河道从211公里下降到34公里,环境卫生不达标河道从53公里变为全部达标,综合考评优秀河道从620公里提高到2274公里。
现如今,“河长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还将被纳入中央环保督察。随着“河长制”的全面推行,治水方面形成合力,相信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会迎来一个新的契机,并拥有一个新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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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0 17:11
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的开展是为了促进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1】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政[20xx]2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xx]120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18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93号)精神,切实改善全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决定在全镇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指导思想,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落实、共同监管”的精神,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督促指导、乡镇负责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修复水生态功能,确保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合格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和加强监管,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通过几年努力,河道水质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三、实施范围和责任单位
**境内3条主河道及支流全面落实“河长制”,分河长、河段长和河道管理员。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原则上由河道流经村的村委主任担任河道管理员,若有人员变动,自行调整。。
各村应当根据乡镇“河长制”方案,积极协助做好本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可以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持河道清洁,维护生态平衡。
四、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各级河长职责
1.河长。是责任水系总领导,负责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协调落实相关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河段长加快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2.河段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河长开展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河道管理员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开展辖区内河道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调研,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河道管理员。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
(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对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要及时告知农业、卫生等部门;
(6)服从镇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7)设置具有保洁人员名单,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宣传标牌;
(8)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9)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10)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11)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二)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部门要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1.农村环卫保洁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农村保洁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全覆盖,继续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制,确保全镇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加快镇区生活污水管网的建设,确保截污纳管到位。(镇环保办牵头落实)
2.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河岸)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强化水土流失和挖(洗)砂管理。(镇环保办牵头落实)
3.工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断面水质监测,设定固定监测点,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加强沿河企业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处罚。(镇村建站牵头落实)
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生态化。积极推广环境友好型农作制度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5.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优化农村人居环境。(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6.非法建筑取缔机制。加强对城区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取缔。(镇村建站牵头落实)
7.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镇党政办牵头落实)
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2】一、河道基本情况
河庄境内共有河道27条、长62.27公里,其中省级1条长15.7公里(单边),区级10条长34.57公里,镇级以下16条长26.13公里。河长制“方千娄直河”在我街道境内长8.2公里,起止义蓬界(南新线)至沿塘河,其中城隍庙直河长3.9公里,五工段直河长4.3公里。
2008年以来我们先后投资6185.62万元对10条长25.5公里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其中区级5条长16.4公里,镇级以下5条长9.1公里。13年投资1089.94万元对城隍庙直河3.7公里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五工段直河至今未整治过。与该河道连通的河道有新和横河、河庄横河、三工段横河、江东围中横河、四工段横河、新江新创横河。河道边共有排放口112个,其中农业排水及雨水口75个,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排放口2个,生活废水排放口35个。沿河有河庄酱菜厂、友盛菜厂、南阳垦区江乐菜厂、钱江染化等企业。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成立工作班子,实施五水共治。建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为第一副组长“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农村河道治理组、生活垃圾处理组、集镇截污纳管组、禽畜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组、防洪排涝治理组六个专项工作组,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河道治理和其他五项举措相辅相成,共同推进。
(二)建立河长制,实施“一河一策”。街道及时出台了 “河长制”管理实施意见,制定农村河道治水实施方案。根据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其中流经本街道的1条省级、四条区级河道由区确定四套班子的领导任“河长”外,街道内其它12条河道由街道班子领导担任“河长”,有关科、办担任“河长”单位,河道流经地的村书记担任属地“河长”,使我街道的主要河道实现了“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同时我们对辖区的主要河道进行排放口全面排查摸底, 17条河道共有排放口861个,其中农业排水口320个,生活废水排水口533个,农业企业排水口8个,我们将这些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了“一河一档”。同时根据每条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我们还制作了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督促。
(二)推行河长制,推进各项工程建设。
一是五工段直河疏浚工程。起止为三工段横河至沿塘河,
长4239米,土方58904方。今年4月21日开标,杭州绿恒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现正在做出土前的准备工作。
二是方千娄(五工段、城隍庙)直河整治工程。主要以绿化为主,城隍庙直河西岸绿化色块种植3800米(5511平方米),五工段直河五个节点绿化、200米河岸砌石,预算金额220万元,现五工段直河五个节点绿化、200米河岸砌石刚完成招投标工作。
三是河边拆违工程。沿河有违建小房16间,计290平方米,现已拆除10间,计168平方米。
三、建议和要求
(一)五工段直河从未整治过,要求对五工段直河进行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河道建设。
(二)在无法搬迁的情况下,要求区里统一出台蔬菜酱菜企业废水处理办法。
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3】古有大禹治水,今有河长治污。日前,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林业局十部委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在部分省区市近十年实践基础上,“河长制”将在全国推行。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至少有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8省市在全境推行“河长制”,至少16个省区市部分实行“河长制”。
缘起
太湖蓝藻催生“河长制”
2008年至今,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的“河长”,已遍布江苏全省727条骨干河道1212个河段。
按照“河长公示制度”,各地在河道边醒目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写明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职务、联系部门、管治保目标任务、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以随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监督。
全国推广的“河长制”,最早正是源自江苏。早在2007年5月,无锡市太湖蓝藻大面积爆发,水源恶化,市民被逼抢购纯净水。河道久无清淤、企业违法排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同年8月,无锡市印发《无锡市河(湖、库、荡、氿)断面水质控制目标及考核办法(试行)》,将河流断面水质检测结果纳入各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各市县区不按期报告或拒报、谎报水质检测结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008年,江苏在太湖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当年6月,包括时任省长罗志军在内的15位省级、厅级官员一起领到了一个新“官衔”——太湖入湖河流“河长”,他们与河流所在地的政府官员形成“双河长制”,共同负责15条河流的水污染防治。
实践
“这种合力就像一张渔网”
5年前,时任江苏省宜兴市市委书记的王中苏接到新使命——任漕桥河“河长”。漕桥河全长23公里,是太湖主要入湖河道之一,也是宜兴市水系最复杂、污染最严重、治理最困难的河道,水质波动较为明显。
“担任漕桥河的‘河长’,我感到压力很大,责任也很重。”从那时起,王中苏开始常态化巡查漕桥河,每季度至少一次,了解流域现状、掌握问题所在。经过一段时期的实地勘察、调研分析,他摸清了影响漕桥河水质的四大因素,即上游入境客水、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点源污染。
“可这些问题的处理涉及单位多、协调范围广、统筹要求高,仅靠某个乡镇或某个部门的力量,很难解决到位,而且可能会出现责任不清、互相推诿的现象。”王中苏表示,“‘河长制’这个制度,促使我必须担起河道整治的第一责任。”为此,王中苏多次牵头召开分析会、推进会,实地走访沿线的企业和农户,最终拿出一揽子整治方案。几年下来,漕桥河水质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全年平均水质能够稳定在IV类。
王中苏切身感受到“河长制”治污的力度。“由党政‘一把手’亲自督办河流环保工作,不仅是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也有助于吸引社会力量关注环保,最大限度凝聚了治水合力。”他说,这种合力就像一张渔网,党政领导是渔网上的总绳,属地、部门就是一个个网眼,总绳提起来了,一个个网眼也就打开了。
规格
省级“总河长”最高由一把手担任
自江苏后,北京、天津、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也开始全境推行“河长制”,另有至少16个省区市部分实行“河长制”。
按照相关规定,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省、市、县、乡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建立了一级督办一级的工作机制。“河长”为河流保护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督促下一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完成河流生态保护任务,协调解决河流保护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目前,已有24个省份陆续对外公布了“河长”名单。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已公开“河长制”的省市中,去年公布的江西省的“河长”规格最高,省委书记担任省级“总河长”,省长担任“副总河长”。江西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7位省领导分别担任“五河一湖一江”的省级“河长”。同时,江西在省、市、县、乡、村设立了五级“河长”,并在政府网站公布了省河长办投诉电话和邮箱。
在江苏,“河长”名单里官员的级别也越来越高,由省长、分管工业农业环保的副省长和省级“治太”主要成员单位领导担任省级“河长”,有关市、县党委政府领导担任地方“河长”。“河长”参与者越来越多,任职者包括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形成多部门通力协作。
这些大大小小的“河长”实现了对区域内河湖的“无缝覆盖”,不仅强化了河湖水质达标的责任,而且落实了河湖的长效管理和保护。
机制
可用手机APP向“河长”投诉
浙江2014年成立了省委书记任组长的“五水共治”领导小组,以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五水共治”为突破口,由6名副省级领导担任6条省级河流的“河长”。如今,浙江共配备各级河长6.1万多名,包括省级“河长”6名、市级“河长”199名、县级“河长”2688名、乡镇级“河长”16417名、村级“河长”42120名。
“让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有利于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保护环境,最大限度整合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执行力,弥补了‘多头治水’的不足。”王中苏表示,“河长制”的实施,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发展理念和政绩观,也形成了较为强烈的冲击。通过强有力的制度倒逼,对以往不科学、不环保、不可持续的施政行为“紧急刹车”,让各级领导认识到,既要重视经济发展,也要重视环境保护。
为推动“河长”工作,各地还出了不少新招。如杭州市治水办下发的《“河长制”工作百题问答》已成为当地河长们必读的“入门书”。老百姓要找河长反映情况,除了拨打“河长公示牌”上的电话,还可以通过一款“杭州河道水质”的手机APP,查到杭州市乡镇级以上共1845条河道的信息,并可通过“投诉”按键,直接找“河长”投诉。许多河道“河长”还建立了微信群、QQ群,老百姓参与治理河道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空前高涨。
考核
“一票否决”与管理保证金制度
有了“河长”,如何考核?早在2007年底,无锡市出台文件,明文规定,“对环境污染治理不力,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贯彻市委、市政府太湖治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行动不迅速、措施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对责任人实施“一票否决”,整治环境工作和领导干部的仕途直接相关。
江苏省环保委员会2014年还向社会公布13个省辖市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河长”名单。对整治不力、污染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江苏省环保厅采取行政手段,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地方通报批评,约谈政府相关负责人,并实施挂牌督办。同时,江苏还实施“河长制”管理保证金制度,在无锡市惠山区,每个“河长”要按每条河道个人缴纳3000元保证金的要求,在年初上缴“河长制”管理保证金专户。根据“河长制”管理最终考核结果,以“水质好转、水质维持现状、水质恶化”等综合指数作为评判标准,水质好转且达到治理要求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按缴纳保证金额度的100%进行奖励;水质不恶化且维持现状的,全额返还保证金;水质恶化的,全额扣除保证金。
探索“河长制”三年的广州也于今年下发了《广州市河长制考核办法》,对市、区、街镇、村居每一级“河长”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将日常考核、年中考核和年度考核贯穿在整个治水工作之中。在河涌治理和保护方面,每一项具体工作,如不接电话、督办不力、交办工作不落实等,都将换算成分值,得分在60分以下的,将被上级部门领导约谈。其中河涌边设置“河长”公示牌是考核的重要内容,个别“河长”公示牌有信息错漏、更新不及时等现象也会扣分。
天津的“河长”考核办法是对河道截污治污、水质和水面环境、堤岸绿化、长效管理机制四方面进行考核,按照“月考”成绩由市水务局进行排名,不仅要定期向媒体“晒成绩单”,还“以奖代补”,按成绩分档给予补贴。各区考核分数排名将被公示,排名后三位的“河长”将被约谈。
“河长”考核结果已成为地方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北青报记者了解到,2011年至2016年,江苏79个“河长制”管理断面水质综合判定达标率基本维持在70%以上;广州地铁A涌等7条河涌,已基本达到不黑不臭标准,中心城区的沙河涌、猎德涌的水质明显好转;浙江省三年时间共消灭6500公里垃圾河,整治“黑臭河道”超过5100公里,城乡水环境明显改善;天津推行“河长制”三年来,水质异常河道从211公里下降到34公里,环境卫生不达标河道从53公里变为全部达标,综合考评优秀河道从620公里提高到2274公里。
现如今,“河长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还将被纳入中央环保督察。随着“河长制”的全面推行,治水方面形成合力,相信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会迎来一个新的契机,并拥有一个新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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