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1:28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19:11
根据《党章》规定:“凡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将书面决定印发至相关单位组织。
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撤销党的原有组织的一般程序(以设立与撤销支部为例):
建立党支部的程序:
1、向上级党组织上报申请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建立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支部委员会的组*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对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的*、副*候选人进行选举,并对委员进行分工。如果党员人数较少,可只设*,也可以设正、副*,正、副*通过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4、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党组织批复。企业党支部正式成立。
撤销党支部的一般程序:
(一)提出撤销党支部的请示 。
*(总支)对所属支部撤销(合并)要召开*(总支)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总支)同意后,要把撤销党支部的请示上报上级党组织。撤销党支部的请示要写明撤销该支部的理由,该支部党员人数、撤销后的党员去向等。
(二)上级党组织批复 。
上级党组织收到*(总支)上报的撤销党支部的请示后,要在进一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立会集体讨论审批,并将批复及时发至提出呈请的*(总支)。
(三)妥善安排撤销支部后党员的组织生活。
*(总支)接到批复后,要通知被撤销支部的所有党员,告知他们所去的党组织,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党支部,使他们能及时参加组织生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20:29
党章第十三条规定:“凡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将书面决定印发至相关单位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