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保险公司不得破产在第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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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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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8 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但是财险公司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根据《保险法》第八十九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是指调整保险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保险合同法、保险业组织法、保险监管法等。凡有关保险的组织、保险对象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法律规范等均属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另外保险公司破产还债程序:
1)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书面提出破产还债申请;
2)人民*审查、决定是否立案,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3)人民*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
4)债权人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在第一次公告后90日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申报债权;
5)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由人民*召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6)人民*受理破产案件后至作出破产宣告之前,由债务人申请和解并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经人民*认可后,由*发出公告,中止破产程序(此程序并非必经程序);
7)*裁定宣告破产,并在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8)破产清算、终结破产程序、注销登记。 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8 20:07
你说的不是民法典是保险法
也不是不能破产,满足条件是可以破产的
在保险法第89-94条有关于保险公司的一些破产解散等规定,你可以自己搜一搜就有了。同时保险公司是公司,也要遵循公司法,破产法。规定。保险法里就有引用公司法破产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8 20:08
民法典中不包含《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