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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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0 06:09
首先,它具有奏鸣曲式的基本原则:1)三部性原则,由呈示部、展开部、再现部三部分组成。2)双主题中心原则,有MT、ST两个主题。3)戏剧性冲突原则,MT与ST在材料、性格、调性等方面形成对比。MT右手是歌唱性较强的旋律,左手是伴奏织体;ST是左右手轮流对一个动机重复。4)调性回归原则,再现部中ST虽未回归到主调,但是由呈示部中的B大调换为了A大调,也是符合奏鸣曲式的原则的。
其次它还具有回旋曲式的共同特征: 1)叠部MT再现了三次;2)叠部每两次出现时间以各不相同而彼此相关的插部:B、C、B’,其中B’是B同一材料在不同调性上陈述。
之所以说更偏向于奏鸣曲式,基于以下原因:
1、看主、副部之间的部分起连接作用还是起总结作用。若起连接作用则偏向于回旋曲式,因为连接的大量运用是回旋曲式所特有的;若是总结作用则偏向于奏鸣曲式,因为奏鸣曲式的副部之后通常有个总结。此乐章副部之后的音乐材料是起结束作用而不是连接。
2、运用了插部还是展开部是区别奏鸣回旋还是回旋奏鸣的一个重要因素,若使用展开部则奏鸣性质强,若使用插部则回旋性质强。此乐章运用的是展开部而不是插部。
综合以上原因,足以说明此乐章是一个很典型的回旋奏鸣曲式。此外,在《贝多芬钢琴奏鸣曲集》中,作品9第三乐章、作品15第四乐章、作品22第二乐章(末乐章)等的整体结构性质都是属于回旋奏鸣曲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