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公积金可以本地买房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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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9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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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18 09:11
异地公积金可以在本地贷款买房,但是需要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才行,比如:借款人公积金金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30%;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等。据相关*,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具有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
如何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
1、贷款咨询:首先,需要向申请办理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询问一下当地是否允许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哪些条件,要准备哪些资料等等。
2、贷款申请:然后,需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工作人员会对申请进行确认,看看所述的信息是否属实,确认无误之后,工作人员将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提交资料:需要持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使用证明等资料前往申请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它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与此同时,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会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办理贷款:资料审核通过之后,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就会为办理贷款手续,并且发放贷款。需要按时偿还贷款,并且缴存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协同贷款的公积金中心督促还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