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19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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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8:49
*一般纳税人可以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但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抵扣。
根据*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专用*的购买方开具*专用*,并在*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一、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专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财税「2016」36号:第五十三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专用*的购买方开具*专用*,并在*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专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2、适用免征*规定的应税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8:50
可以。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8:50
一般纳税人向自然人开具*专票,会造成“滞留票”风险的发生。即*专票开出后180天后,专票都没有被购货方认证。滞留票的数量和金额多了的话,会引起国税专管员的注意,轻则会被要求写《情况说明》书面交代情况,重则会被国税上门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