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20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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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4:06
现在出入荆州最新规定如下:
一、出荆州:坚持非必要不出省。请不要前往14日内有新增本土新冠肺炎感染者的县(市、区)和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确需出行的,请密切关注近期国内疫情进展情况,提前了解目的地防疫*并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候机、候车时,要在空气流通的空间等候,不在拥挤、密闭场所久留。老人、孕产妇及有慢性病的特殊人群,建议不出行。如果您是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请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严禁出行。
二、到荆州要做以下内容:
1、主动健康申报提前通过鄂汇办健康码等平台自主申报进行报备。所有外省来(返)鄂人员入鄂后凭湖北健康码绿码通行,国内风险地区来返鄂人员需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酒店)主动报备,并落实戴口罩、健康码扫码、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2、风险地区来(返)鄂人员管理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鄂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鄂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鄂人员,抵鄂后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近7天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经评估,疫情发生地出现疫情规模较大、存在广泛社区传播、外溢风险较高的情形时,采取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及与高、中风险区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报经*批准后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