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费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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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8:54
1、工伤医药费有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报销,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报销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8:54
从业人员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认定为工伤之后医药费要怎么报销呢?
认定为工伤之后,单位可前往参保地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要带好*原件,门(急)诊病历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住院,还要带好费用清单原件和出院小结复印件。注意,所有复印件盖好单位公章哦。
如果我们单位从关爱员工的角度先行垫付费用,该如何报销呢?
如果单位已经垫付相关费用,则需携带由工伤人员(因工死亡人员近亲属)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诸如发生交通事故等工伤,有牵涉到第三人时,还能报销费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