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农商银行贷了10万,3年合同,一年一还,现在第一年也还不了,可以3年到期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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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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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8:14
不行。合同如果签的是三年的话就不需要每年还,如果授信是三年的话那就要看银行给你的放款期是多久,一般合同上有明确规定怎么还的。首先逾期会生成不良信用记录,影响您的个人信用及以后的信用业务,如贷款等;其次,逾期还款会产生利息及滞纳金;最后,长期不归还可能会触犯刑法。无手续费但不享受免息期。若您在最后缴款日前还上最低还款额但不足全额,则无法享受免息还款期,当期所有消费从记账日(一般是消费后的第二天)开始计收利息,日息万分之五,直至您全部还清为止。
拓展资料:利息是指借款人为取得资金使用权而向贷款人支付的报酬,它是资本(即贷出的本金)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价格。贷款利息可以通过贷款利息计算器详细的计算出来。 在民法中,利息是本金的法定孳息。
贷款(电子借条信用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一、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二、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三、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8:15
不可以。合同约定一年一还,分三年还清,你不还就是违约。违约的后果是要承担逾期利息和滞纳金,还会影响你的个人信用,一旦被列入黑名单,以后贷款就难了,还有可能会有其他的负面影响。想办法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