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26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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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3:38
您好,一般情形下不需要,但是特殊情况,如因股权转让出现了公司减资或者为了对债权人负责,可以在媒体等地方进行公告。一般分为国有投资与股东转让两种情形:
一、国有投资
1、查阅国有资产投资方面的规定,没有规定国有股东收购股权需要公告,但是需要符合国家的产业*,金额较大的可能需要履行审批手续
2、公司出于对债权人负责的角度考虑,可以在报纸上或者其他媒体上进行公告。
3、如果因为股权转让发生减资的,则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办理减资手续,需要进行公告。
二、股东转让股权
1、一般不需要公告,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5、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