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26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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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4 11:48
禁止携带物品目录:
一、*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1、军用*:手*、步*、冲锋*、机*、防暴*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2、民用*:气*、猎*、运动*、麻醉注射*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3、其他*支:道具*、发令*、**等。
4、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
1、弹药:*、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手榴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等。
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发令纸等各类烟花爆竹以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器具:
1、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
2、其他器具:警棍、催泪器、催泪*、电击器、电击*、防卫器、弓、弩等。
主要内容:
列入《禁止携带物品目录》的,主要包括*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爆炸物品类、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传染病病原体等8类,以及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携带的危险物品。
与此前铁路公告的禁止携带物品目录相比,更加明确规范,在物品种类上未做大的调整,为加强铁路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在易燃易爆物品中增加了氟利昂、发泡剂H等;在*支、子弹类中,增加了相关样品。
在爆炸物品类中,细化了弹药的具体品名等。考虑到一些特殊旅客的需求,还调整了个别禁止携带物品的范围,如禁止携带的“氧气”,不包括“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