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26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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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4 17:36
连环追尾的责任判定,是以追尾的先后循序来判定的:以A、B、C、代表三辆车来演示。
1:C追尾B,然后追尾A,这属于一起事故,所有损失由C独自承担。
2:B先追尾A,然后C追尾B,这属于两起事故,B追A是一起,C追B是一起。你们就属于这种情况。
【第一个问题】:
除非“本车”上有人员伤亡,否则“车上人员责任险”是不赔的。顾名思义,“车上人员责任险”只赔付“本车”驾乘人员的伤亡赔偿。有人员伤亡,对方无赔偿能力,赔偿方法见下面的“题外回答”。
【第二个问题】:
“多个不同保险”可否理解为投保了多家保险公司的车险?是的话,你可以选择两种索赔方式:1)选择其中一家保险公司全额索赔。2)将损失总额平均分割给所有投保的保险公司。
绝对不会出现,所有投保的保险公司、都按损失总额来赔偿的情况。
【题外回答】:
如对方无赔偿能力,你可以选择“代位追偿”,即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然后有你的保险公司向对方追偿。至于你的保险公司能不能追回损失,那不是你关心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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