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员工社保缴费基数是以首月工资确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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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27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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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31 04:52
这里要先明确一个概念,工资是具体到日的,而社保缴纳只具体到月。社保有自己的缴费周期时间段,时间段一般为每年的4月份或者7月份,也就是调整社保平均基数的这个月(每年调整一次)。
每当你换工作(含首次参加工作)第一个缴费周期的基数,一个缴费年度确认缴费基数后,在下一个缴费年度变更前如果此缴费年度的上一个自然年度是整年度,那就按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变更,不足年的仍然不变。文件依据以北京为例,《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9号),新参加工作或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由机关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调(转)入企业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时,以进入本企业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各月缴费工资基数。遇到不足月考勤的情况也就是入职日期不是某月的1号,也就是首月工资如果不足月发放,那就按发的钱数除以实际出勤的工作日再乘以法定的21.75天就是首月整月工资标准(这里特殊说一下,整月工资扣除请假天数的情况,合法扣除的钱不应作为首月工资计算内,也就是说你不能在第一个月就请假,这样对你不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31 04:53
不仅仅是北京,全国各地都一样,在职员工都以上年度,个人实际收入为社保缴费基数缴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31 04:53
新参保人员第一个月社保基数以当月工资确定。如遇每年社保基数调整新申报基数以上一年平均工资作为社保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