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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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3:38
6.3.1 水资源开发利用
(一)开发利用现状
据统计,全省国民经济各部门(河道外)用水量为316.2亿m3,其中地表径流295.73亿m3,占93.55%;地下水利用量仅20.39亿m3,占6.45%。从部门分类统计看:市镇生活用水11.06亿m3,占3.5%;工业用水42.49亿m3,占13.44%;农村生活用水19.06亿m3,占6.0%;农业用水243.5亿m3,占77.06%。农业用水量大约50%~40%产生渗漏,一部分渗漏至下游田地中,大部分再辗转流入江河中,可供重复利用;工业及城乡生活用水,约85%的水量回归河流。因此,河道外实际耗水约153亿m3,其中城镇生活耗水1.89亿m3,工业耗水9.57亿m3,农业耗水(含农村生活耗水2.86亿m3)141.65亿m3。全省兴建各类水利工程200多处,共建成大型水库12座,中型水库230座,小(Ⅰ)型水库1822座,小(Ⅱ)型水库11291座,水轮泵站3557处,排灌机械38.5万台,327.30万 kw。设计供水能力388.48亿m3,现状供水能力347.16亿m3。实际供水量为328.29亿m3,其中农业供水(生产及生活供水)273.19亿m3,占83.2%;市镇供水(工业城镇生活供水)55.10亿m3,占16.8%。实际供水量中地表水303.2亿m3,占92.36%;地下水21.38亿m3,占6.5%。
全省现有水利工程在50%保证率的可供水量369.44亿m3,在75%保证率的可供水量347.39亿m3,在95%保证率下的可供水量286亿m3。
根据资料统计,全省现状农业需水量50%保证率下为288.53亿m3,75%保证率下为325.25亿m3,95%保证率下为360.20亿m3。现状工业需水量为42.74亿m3,市镇生活需水量为11.7亿m3,农村生活需水量为21.59亿m3。
根据现状供水需水状况,在保证率为50%条件下,全省可供水量369.44亿m3,需水量342.97亿m3,余水量为38.14亿m3。受水工程分布不均影响,局部地区仍缺水11.66亿m3。在75%保证率条件下,全省可供水量347.56亿m3,需水量379.69亿m3,余水量3.05亿m3,缺水32.13亿m3。在95%保证率条件下,全省可供水量286.01亿m3,需水量414.63亿m3,余水量0.19亿m3,但缺水达到128.62亿m3。由此,供需矛盾可见一斑。
(二)社会经济发展与需水量、可供水量预测
随着我省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对水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的现实,需加大水工程建设投入的力度,以保证增加可供水量,使中等干旱年(P=75%)基本达到供需平衡;平水年(P=50%)中,除少数水工程薄弱地区,供水问题不大。但要使特枯年(P=95%)达到供需基本平衡,则困难很大。
通过对全省各水平年城市生活、工业、农业灌溉需水总量及地表供水工程、地下供水工程、跨流域调水工程、污水处理回用以及节水工程等项目可供水量预测,得出我省不同水平年不同保证率条件下的需水、可供水总量(表6-4)。
表6-4 湖南省不同水平年供需分析成果表(单位:亿 m3 )
(三)供需平衡综合分析
在现状基准年(1993年)的基础上,平水年份(P=50%)除少数区域因水工程设施缺乏外,其它大部分地区不缺水,总缺水量11.66亿m3,余水38.14亿m3;在中等干旱年份(P=75%),我省在衡阳、郴州、邵阳、娄底、怀化、株洲、长沙等地的部分县市区域,有不同程度缺水,缺水量达34.33亿m3;在特枯年份(P=95%),缺水较为严重,缺水量达128.82亿m3。这些缺水主要表现在农业灌溉缺水,其次是少量的工业及人畜饮水的缺水,说明我省现有水工程对抗御特枯年份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
我省水资源虽然丰富,但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水工程分布不平衡,以及现有水工程不足等多种原因,造成我省在各个保证率条件下,均有不同程度的缺水。我省缺水情况基本上属于工程型,即由于水工程不足造成的缺水,也有部分地区属于水资源型,即由于当地水资源贫乏而引起缺水。
针对现状年和目前缺水状况以及产生缺水的原因,我省计划在2000~2010年,续建配套大中型水库14座,新建大型水库4座,新增加库容103.3亿m3,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26.93万亩,电站装机75.17万kW,年发电量31.57亿kW·h,总投资77.14亿元。这些水工程在不同水平年分别实施后,工业用水、城镇生活和公共用水、农村生活用水,在平水年份和中等干旱年份均能得到满足,在特枯年份,除少数水工程分布弱地区,基本上也可达到满足。农业灌溉用水在平水年和中等干旱年可以满足,在特枯年份,用水缺口则较大,缺水量达到23.8%。此外,可解决全省46万人和2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并可平均每年减少因干旱而造成约2亿元的经济损失,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显著的社会效益。
6.3.2 水资源开发利用对策
(一)加强管理、依法治水
水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人类生活以及地球万物必不可少的自然资源。为顺利贯彻实施《水法》,*明确了水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统筹城乡水资源,归口管理全国节约用水等工作,建设部归口管理城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而城市地下水的资源管理仍由水利部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级水利部门是同级*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资源的管理已经纳入了法制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二)珍惜资源、节约用水
从资料统计看,目前工业节水潜力很大,万元产值耗水量偏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低,一般还不到20%。到2010年,若将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到35%~45%,便可节约用水12.20亿~39.29亿m3,相当于新建6~20座日产50万吨水厂。农业用水的浪费主要在渠道渗漏,渠水利用系数低,中型以上灌区一般只有0.40~0.45,若将系数提高0.1,便可节约用水 24.35亿m3(现状年),相当于新建20个库容1.0亿m3以上的大型水库。到2010年,预计我省工业总产值将突破5800亿元(90年不变价),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将达到4800万亩,城镇人口面临突破1600万。因此,供水需求将越来越大,水资源及供水工程不足等矛盾将进一步激化,节水将成为全社会的重要问题。
(三)完善“十五”供水工程计划,落实2015年供水工程规划
我省“十五”供水工程计划的总体布局是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开发新水源、发展节水灌溉、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扶持湘西部地区开发为重点,解决洞庭湖区的洪涝灾害及湘南、娄邵、湘西地区的干旱问题。
农田水利建设方面:重点解决湘南、娄邵和湘西三大片的水利灌溉问题。搞好双牌、黄材、酒埠江、韶山、欧阳海、大圳、铁山、王家厂、青山水轮泵、黄石、青山垅、六都寨等大型灌区的配套挖潜工作,提高灌区调度、管理水平。
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方面: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建立完善水利法制体系及水利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合理分配和有偿使用,做到水量和水质、地表水和地下水统一管理,控制由污染引起的生态环境恶化,提高重点城市和河段水环境质量,逐步使水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十五”期间,对我省河流、大中型水库、洞庭湖等水域的污染源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和评价。在编审水源规划的基础上发展城市、乡镇供水,加快缺水地区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设。
落实2015年供水工程规划,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水的需求,须在继续抓好现有工程的续建配套更新改造的同时,适当新建一批大中型水利工程,增加灌溉面积280万亩;进一步提高城镇供水能力,达到供水总规模480万m3/d,其中城市供水213万m3/d,乡镇供水180万m3/d,以适应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满足城镇生活及工业用水的需要。
(四)调整农业结构、合理调配利用水资源
从合理利用水资源的角度出发,除采取前述一系列措施对策外,应根据水土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调整农业结构;根据光、热、水、气等多种因素,选择种植作物,改变现有的耕作制度,实行轮作,对于宜淹宜涝的洞庭湖平原区中的低洼垸,有计划科学地退垸还湖,山丘区坡度在25°以上的宜退耕还林等。通过农业布局的合理调整,减少水资源远距离、高扬程的不合理调配,同时改良土壤,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经济效益。
(五)加强水资源保护、防止水质污染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口不断增加,城镇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药化肥过量施用、矿山开采等均对水体构成了污染影响。据四水流域的常年水质监测,四水流域已有31.2%的河段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有5.7%河段污染比较严重,Ⅰ类污染占2.3%,Ⅱ类占66.5%,Ⅲ类为25.5%,Ⅳ类为4.3%,Ⅴ类为1.4%。因此,对水资源的保护应引起高度重视。
(六)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
我省地下水开发利用受地质构造、地貌等条件制约,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且随地下水类型不同而异,在制定开发利用地下水时,要充分考虑其特有的条件及制约因素。在湘西北地区,地下水开发对象主要是岩溶水;湘西雪峰山地区,虽然广泛分布的是贫乏的基岩类裂隙水,但在构造复合部位及充水断裂带仍可形成较为丰富的地下水源;在湘中、湘南低山丘陵区,岩溶水水位多较浅,水量丰富,是当地良好的水源地;在湘东低山丘陵区,地下水一般较贫乏,但局部富含灰质砾岩溶洞水,该层位地下水的寻找与开发,是这些地区的主要方向;洞庭湖平原及四水流域两岸低阶地分布区,含丰富—中等的松散岩类孔隙水,此类地下水位埋藏浅,宜凿井取水,是当地工农业以及生活用水的良好水源。
各地区开发地下水时,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即根据含水层的分布、埋藏条件以及富水性特征等条件,制订科学的开发方案,选择合理的井位布局,以期达到开源、节流、兴利、除害之目的。在开发地下水同时,首先要做好环境质量评价工作,提出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特别是在岩溶发育地区开发地下水,且浅部岩溶发育程度强或较强时,应充分考虑开采地下水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切不可盲目过量开采,以免导致岩溶塌陷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同时,应全面系统地进行地下水动态监测,及时预测预报地下水动态,防止地下水遭受污染和破坏地质环境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