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0:5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02:00
别人借款用你的房子抵押,这种情况叫抵贷不一。无力偿还的话,借款人承担直接还款责任。而自己相当于成为了对方的贷款担保人。抵贷不一是上借款人的征信。不上抵押人的征信。抵押人出资产来给这笔借款作担保。从银行角度来说,是他贷款用钱。你来做担保人。但是极个别的地区会显示担保人的征信。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02:00
那就只能你来还了,你不还的话*就执行你的房子。另外可挽回的方法就是具体了解对方的贷款资料以及资金用途,把案子扯进刑事案中去。我们确实见过很多案子,借款人坑保证人,根本就是诈骗犯罪。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02:01
用你的房子做抵押贷款,前提条件你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当贷款人不能正常还款的时候,银行会起诉借贷方,*查封房子。如果还是没有能力偿还*会将房子卖掉,去还清银行贷款。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02:01
别人拿你的房产证去银行抵押贷款,就是用你的财产作了抵押担保,别人无力偿还了,你就是第一责任人了,要偿还贷款的,所以我们在别人贷款时作担保要千万注意,不要把自己卷进贷款的漩涡里。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02:02
我觉得呢,我觉得第1步就已经错了,让别人拿自己的房子去抵押,这本身就是个不明智的选择,也就是说你相当于就是所谓的担保人,其实跟担保人也差不多,他要是还不起了,你就得分担他的风险,唉,所以说啊,这个世界就是说掉一个坑就学会一个道理,不要下一次再掉同一个坑精一粒涨一次。